土地征收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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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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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土地征收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征收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在离家时有义务向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告知其去向和联系方式。对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其土地、房屋在被征收范围的,在调查摸底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了解相关情况,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告知其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的相关情况,动员其早日回乡处理相关事宜。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个通知相关被征收土地农民不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个别被征地农民因为外出打工等原因未能及时了解到公告内容的,从公共利益和维护绝大多数农民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其对相关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行政决定的起诉期限并不因为确实不知道行政决定内容而推迟,其起诉期限与其他农民一样,从公告期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告期满是指行政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公告期满法律文书生效的期间,而不是公告要求农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其他事项的期限。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征地范围和涉及农户的多少,合理确定公告后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要尽可能保证相关农户都能够有时间通览公告内容之后,相关法律文书再生效。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至少应当指定3~10日期间为公告期。

在当代的社会,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采取征收土地或者是采取房屋拆迁等相关的方式。不管是征收土地还是房屋拆迁,都是需要经过公告这样的一种法定的程序的。根据《土地征收管理法》当中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需要发布公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法律中规定征地公告谁发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土地征收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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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埠人员在沈阳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取得合法产权手续的,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

二,现役军人在沈阳购买商品住房,凭合法产权手续,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夫妻双方均系驻沈部队现役军人,在沈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新生儿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户口;

三,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先落户、后择业”的落户政策,对于具有普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在沈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沈阳市。此外,公安部门还推出了一系列落户新举措,像在沈阳集体土地购房或自建房的农业人口,取得产权证后,产权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可申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在当地落农业户口。在沈阳集体土地购房或自建房的农业人口,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可申请在当地落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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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埠人员在沈阳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取得合法产权手续的,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

二,现役军人在沈阳购买商品住房,凭合法产权手续,准予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阳市落户。夫妻双方均系驻沈部队现役军人,在沈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新生儿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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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对土地征收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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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税费能怎么征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征收税费能怎么征收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对土地征收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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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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