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没有债务人地址可以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若是不还,可以起诉。
没有欠款人地址,也是可以起诉的。实务中,很多原告都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从而影响了案件的受理。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有的法院在原告提供被告户籍所在地后,会自己去调查,但是几率很小。大多数情况下,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调查函,去派出所打出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样,都可以作为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有了户籍证明,还不能立案,还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原告身份信息材料。
二、借款人欠款不还起诉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借款人欠款不还起诉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等。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3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三、借钱不还起诉怎么判决?
1、借钱不还引起的纠纷被法院受理后,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胜诉。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经人民法院审理查证应当还款的会依法判决还款。
2、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可能会判处借款人还款、也有可能不会。
借款后不偿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债权胜诉。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若是借款人不仅不还款,而且还离开了经常居住地,使得出借人无法找到,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对借款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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