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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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专利产品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利产品是什么意思

一、专利产品是什么意思

专利产品是指具有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新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权期限是指什么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法定期满的终止时间。自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无其他原因终止专利权的,专利权至专利权期满之日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三、专利权的含义是什么

专利权的含义是指发明创造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实施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专利法对专利权人的数量没有限制,可以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约定行使权利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使用费。除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五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专利产品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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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专利权时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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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维持是什么意思?
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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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食品专利时,食品专利申请书怎么写?我们这儿有个食品作坊,很出名的,想申请食品专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食品专利申请书的问题,参考以下内容:
申请食品专利的最佳步骤:
1。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
2。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关系后,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
3.。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代理人口述,专利代理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咨询: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和可以申请哪一种食品专利类型。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食品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食品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
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食品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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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利转移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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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专利权是由专利权人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独占性权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是由发明创造人或专利权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所行使的权利。
1、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即专利权是由专利权人独占性、排他性实施,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对该专利进行实施,否则构成侵权,但是这种独占性、排他性实施的权利,法律并不是对此无期限地进行保护的,而是由一定期限限制的,超过该期限,则法律不予以保护,也就是专利权人不再享受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而是成为一种社会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实施。
2、另外,专利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一般专利权仅受我国国内的法律保护,其他国家对该项专利不进行保护,除非两国之间就专利保护达成了双边协定的国际公约中有关于专利保护的规定,否则其他国家对该项专利不进行保护。
专利权具体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权、专利转让权、专利标示权,其中专利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对实施使用进行收费,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专利权人转让专利的,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进行公告,向外国转让专利的,还需要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专利标示是指在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作出专利标记或标明专利号。
表弟与其爱人到城里发展,在商场里看中了几款童装,由于表弟爱人会做衣服,于是2人买了几件样品回来加工,没想到一问世就销售一空。正当2人为成功感到高兴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他们买样品的那家公司控告他侵权,于是表弟急急忙忙跑来问我,专利权是什么意思?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权?
[律师回复] 专利一般有三种含义第
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第
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第
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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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
专利许可备案是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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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评价报告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1、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在我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知识产权中的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
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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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权转让什么意思?
专利权转让指的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专利,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一般情况下在生效之后,转让方就不再享有专利权益,而受让方就成为了新的专利权人,拥有了一些专利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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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们公司在五年前申请了一个产品的专利权后现在我们被告知了我们申请的专利权已经用尽了,现在公司的领导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想知道专利权用尽后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
我国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专利权用尽是一种对专利权的限制,为实现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必须严格规范专利权用尽的适用范围。
扩展资料:
专利权用尽是19世纪美国司法判例的产物,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该制度始于1852年的Bloomer案,基本原则确立于1873年的Adams案,目前已成为一项基本的专利权侵权抗辩理由。
Bloomer诉McQuewan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阐述了有关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合理补偿理论,认为适用专利权用尽原则主要出于阻止专利权人获得没有根据补偿的期望和对个人财产赋予永久限制的极不信任这两个基本动机,专利权人已获得合理补偿的就不能以专利权为借口继续控制专利产品。
专利权用尽原则正式确立于1873年的Adams诉Burke案,该案中提出了首次销售理论来解释专利权用尽原则的适用。在该案中,密封盖产品的专利权人禁止首批购买人在某些特定领域使用密封盖。
法院认为,当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持有人出售了其唯一价值在于使用的专利设备或机器时,其就获得了该项发明创造的报酬,应放弃限制相关设备或机器使用的权利,即通常所说的首次销售理论。
无论是合理补偿理论还是首次销售理论,均旨在限制专利权人对已售专利产品的干涉,使产品购买人有充分的自由处理和使用其合法财产。
随后,法院在1895年Keeler诉Standard Folding-Bed公司一案的判决中也写道:在Adams诉Burke案所确认的专利权用尽原则下,购买者不仅不受专利独占权限制而自由地使用该专利产品,也能自由再销售该专利产品。
在1942年美国政府诉Masonite公司一案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对专利权用尽原则作了新的解释:一个产品的专利权是否耗尽,取决于专利权人是否从这些产品的使用中得到了回报。
如果专利权人已经从第一次销售中得到了合理报酬,他就不应再从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更多次的销售中得到好处。
1942年的美国政府诉Univis Lens公司案是一个涉及未完成专利产品的权利用尽问题的典型案例。
法院认为,“尽管本案涉及的是一个未完成的专利产品,但该产品包含了发明专利的实质性特征,属于专利权保护范围,并且该产品注定将根据专利要求由购买者完成镜片制作,这就意味着专利权人已经销售了他的发明”。
从而基于专利权用尽的理由判决Univis没有权利确定制作完成的镜片的再售价格。
该案表明,只要专利权人销售了专利产品,不管该专利产品是以“完成状态”出售,还是以“未完成状态”出售但由购买者完成制作并进行转售,专利权用尽原则均应当予以适用。
专利权用尽也是2008年Quanta电脑公司诉LG电子公司案的主要争议点,该案被认为是自1942年Univis案之后再次解释了涉及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有关问题。
在该案中,LG公司拥有计算器处理方法的专利,并将其许可给英特尔使用,英特尔将LG公司处理方法程序装入微处理机和芯片,随后出售给计算机产品生产厂家。LG公司许可的条件之一是英特尔用户不能将含有LG方法专利的英特尔产品与非英特尔部件组合。
法院驳回LG公司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用尽原则不适于方法专利的论断,判决本案中不存在专利侵权,因为方法必须体现在产品之中,该产品的首次销售就穷竭了专利权。
法官在该案中肯定了专利权用尽原则同样适用于方法专利,方法专利本身虽然不能以产品或设备的方式进行销售,但是方法专利可以体现于产品,可以通过体现该方法的产品销售而穷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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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主要是写小说的,他写的一本小说现在已经完结了,并且申请了一项专利,那么,我想了解一下,专利权利人指的是什么,专利权人是什么意思啊?
[律师回复]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人类型
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
①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②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③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享有权利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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