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首付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婚前一方首付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是个人出资但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首付是一方父母为子女付出的,首付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予,只有两人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确定。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可以加名字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在婚后是可以加名字的,带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即可。加上名字后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
但是婚前房产有贷款的,如果要加配偶名字的,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或者将房产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才可以加名字。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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