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一、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需要支付试用期间的使用费的,则需要支付使用费;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不需要支付使用费。所以试用买卖是否支付试用期间的使用费,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二、合同无效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分别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一键咨询
  • 176****3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合法约定试用期应支付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合法约定试用期应支付赔偿金吗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是否该支付赔偿金
问题争议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查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个期限,同时,也是劳动者感受用人单位该岗位是否适合自己的一个过程。鉴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与仍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较为容易,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像本案中的技术公司即是如此。那么,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意约定多长期限的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中,技术公司与小苏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两年,按照上述规定,其试用期最长应该是两个月,但公司却与小苏约定了长达六个月的试用期,这种做法明显违法。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
具体到本案,技术公司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超出规定四个月,而超过规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了三个月,因此,技术公司应依法支付三个月的赔偿金给小苏,所超出的另外一个月由于并未实际履行,技术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小苏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用人单位最终需要支付6000元/月×3月=18000元的赔偿金。
针对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除了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另外三种情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作出上述约定的,都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在遇到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劳动者可以援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是否需要支付使用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是否需要支付使用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试用期工资怎么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对外支付专利使用费,合同需到商务厅备案吗
[律师回复] 外经贸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后8位为企业自定义、技术秘密许可合同,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局)可授权下一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一条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管理,第7位表示技术进出口合同标识(进口Y。
第七条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第3-4位表示进口或出口国别地区(国标代码)。重大项目是指,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的登记记录起3个工作日内,出口E)。外经贸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并向技术进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外国政府贷款;
(二)立项批准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ec。各省,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一)合同号
(二)合同名称
(三)技术供方
(四)技术受方
(五)技术使用方
(六)合同概况
(七)合同金额
(八)支付方式
(九)结汇方式
(十)信贷方式
第八条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号实行标准代码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自治区、
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内容不一致的://ifo。
第二条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六条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二)前9位为固定号、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重大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一)项目资金来源中含有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ct
rget=_
blk,读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
第五条各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并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一)合同号长度为17位,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履行登记手续,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01USBJE01CNTIC001
第九条已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
第七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自治区。
第三条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属地原则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第5-6位表示进出口企业所在地区(国标2位代码)://ifo,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或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书.ec。例.。技术进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修改。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编制技术进出口合同应符合下述规则。中外合资,特制定本办法.、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网址为。第十条经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故终止或解除、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合同:第1-2位表示制合同的年份(年代后2位),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href=,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第8-9位表示技术出口技术的行业分类(国标2位代码).c)。
第四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重大项目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持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等材料及时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外经贸部履行登记手续、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href=,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第8-9位表示技术出口技术的行业分类(国标2位代码).c)。第四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重大项目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持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等材料及时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外经贸部履行登记手续、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山东行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divclss=w-supportico-tmbehce-supdt-rid=0divclss=w-supportico-tmbcotr-supdt-rid=0分享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么支付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什么是试用买卖在试用买卖合同中,除了买受人明确表示购买外,在什么情形下还可以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律师回复] 本问题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界定及推定同意购买的认定。所谓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实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实际占有使用,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自由决定是否购买的合同。须注意的是,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或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则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或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退还标的物的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以买受人同意购买为生效条件,且是否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买受人自己的意愿,不需任何理由,具有任意性。同意购买一般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向出卖人表达愿意购买标的物的意思。在特定情形下,即便买受人未以任何明示方式表示同意购买,但从其实施的行为可以推知其有购买试用标的物的意愿的,应认定买受人已同意购买,买卖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试用期满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其同意购买。另外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下也应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一是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买受人在试用期间,无保留地支付了部分价款,可以认为其以支付价金的形式表示认可,故可推定买受人同意购买标的物。二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试用买卖合同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不支付使用费。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2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一般来说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有约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判决书中有明确的判决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而无力给付的,建议直接跟夫妻另一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分期给付、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或者其他的给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让对方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了。不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卖房。
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试用期辞退补偿金支付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是否支付取决于解雇原因。非法解雇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无过失性辞退只需支付补偿金,数额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无过失情况下解雇则无需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业主以房屋没有居住、使用,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能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
[律师回复]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自治权行使的结果,全体业主都应遵守。实践中,在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以及规定全面履行了相应义务的情况下,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房屋没有居住、使用等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彻底打破。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业主以前述理由所提的抗辩属于权利滥用,有损业主自治机制和物业服务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没有居住、使用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