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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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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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工资的。

用人单位与员工有入职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伤期间职工工资要怎样发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标准按受工伤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结束之后或者确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回去上班或者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未入职前的培训给工资吗

在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给工资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入职培训,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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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美工劳动合同,共同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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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期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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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法》对于专业技术培训是脱产培训还是在职培训,并没有进行 规定,对于培训的时间也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对培训类逛和培训时间进行选择。《劳动合同法》强调了可以约定眼务期的出资培训应该是专业技术培训。 但何谓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出资为管理人员进行的MBA教育,对销售人 员进行的有关营销技巧方面的实战培训,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 法》对于专业技术培训并没有进行具体的阐述,还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及 相关解释来具体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规 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 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 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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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将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不得超过培训费用范围内,因此, 培训费用究竞可以包括哪些内容,就值得HR予以关注。培训期间支付给员的工资属于培训费用吗?培训期间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属于培训费用吗? 安家费是培训费用吗?可以明确的是,培训费用必须是因培训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应该理解为 用人单位为员工培训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可以包括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住宿 费、教材费等。如果职丁脱产学习,或者因为参加学习而不能或无法完成工 作任务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晕和考核标准,适当调整其培训期间的资和 奖金发放标准;对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的员工,如果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 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其工资。为此,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属于培训费用,不能作为违约金的组成部分。至丁安家费,山于其表述不明确,界定不清楚,非常容易产生争议,因此,用人单位在培训协议中,应避免使用“安家费”的字眼,应该将其支出明确为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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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要求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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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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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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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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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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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职员,在培训期,还没上岗,职位无固定工资和底薪的,如何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除了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否则均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rn《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n(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r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n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n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r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r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n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n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n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n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rn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r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n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这边公司规定入职前七天是培训期,之后我入职未满一个月离职,说培训期工资没有这样合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入职不到一个月离职的工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6、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7、如果涉及工伤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自己赶紧申请。另外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
8、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及时向人民,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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