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取得,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另一方不享有对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土地产生的收益,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土地转包是否需要原承包者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须经发包方同意。
在没有法定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发包方同意,进而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有效。
承包人其承包的土地私自转包的法律后果:
1、该转包行为因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归于无效;
2、因被告方违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而导致原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双方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三)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五)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承包土地是否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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