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80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

一、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

公司犯罪的,员工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员工不知情,并且没有参与犯罪活动的,则员工不构成犯罪。如果员工明知道公司在犯,并且还参与犯罪活动的,则员工也构成犯罪。

对于单位犯罪的,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员工涉嫌犯罪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涉嫌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情形包括: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二、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员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刑事强制措施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不能因为员工被刑事拘留逮捕,就认定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进而辞退员工。

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员工,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才能确定员工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从刑事拘留到刑事判决生效之前的各个阶段,员工仅仅是有犯罪的嫌疑,也有可能被认定无罪。并且,我国的刑事审判是两审终审制。所以,只要员工不服一审判决的结果并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效力,要经过二审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才能确切知晓员工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司污染环境罪员工是否会判刑

公司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员工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一般单位犯罪只会对直接责任人判刑,普通员工是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员工也有参与犯罪的,则也会判刑,具体怎么量刑根据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确定。

所谓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2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
一键咨询
  • 155****5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2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司犯罪员工干活是否也算犯罪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犯罪员工干活是否也算犯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3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吗
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在处罚的时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人员打电话叫犯罪人到派出所调查、犯罪嫌疑人一直回避、把手机号码也换掉、人也躲起来,公安人员咱办
[律师回复] 公安人员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关于这一点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中第(二)项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在返回行政机关后, 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适用一般程序的事后补办手续程序。但是这里的程序要求更加严格,补办手续的期限不是24小时以内,而是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目的是要防止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违法和失误。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强制措施对象错误或者其他问题的,可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停止或者撤销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请问员工偷拿店里的东西 也认错并归还了 还犯法吗
[律师回复] 一直都认为捡到东西不归还是属于道德上的问题,跟法律根本就不沾边。没想到细细查看了下,竟然发现原来不是这样的啊,捡到东西不归还竟然还有法律上的问题。拾到不犯法,不还就犯了。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在归还过程中造成的支出应由失主承担)。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拾到他人丢失物的情况,一块两块可能直接揣进兜里了,但是遇到数量巨大的情况,我们是否应该归还呢,这不仅仅是心理的挣扎,其实在法律上也是有约束的,那么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看到这个我也是醉醉的,以后路边捡到一分钱我也要交给警察叔叔。哈哈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罪未遂也算是犯罪吗
[律师回复] 算。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4.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5.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
6.《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7.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8.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9.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也属于犯罪吗?
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在处罚的时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未遂也属于是犯罪了吗
[律师回复] 是的。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4.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5.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
6.《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7.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8.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9.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公司犯罪辩护 > 公司犯罪,员工是否也算犯罪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