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中怎么追偿是正确的?
职务侵占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损失,不过,职务侵占罪判刑后,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由司法机关进行追缴,进行追缴后,属于被害人的,依法进行退赔。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哪些人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首先,作案之后,行为人应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向办案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争取自首,以获宽大处理。其次,如果职务侵占的行为还在实施过程中,要中止正在侵占的非法行为。对已经导致单位损失,应尽快追回款项,退回给单位。到案之后,积极配合办案单位的调查。存在同案犯的,要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还有,如果掌握有其他案件的犯罪线索,可以提供给办案单位,以获得立功表现。总之,就是尽量配合主办机关调查,穷尽减轻、从轻处罚的一切方式。
职务侵占罪中怎么追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处理职务侵占罪的时候,此时是需要认定行为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立案标准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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