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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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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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答案是肯定的,其实只要是想要违约的,此时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的,如果是购房者坚持要求退房的,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还需要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具体的购房合同的处理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

一、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

1、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可以退的。但如果购房者是违约或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子不想要了怎么退房?

1、按照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实际延迟交房了。交房时间在合同里都有明文规定,确切的日期,通常而言《购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事件是30天到90天,如果实际交房日超过这个时间,那么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退房。

2、虽然合同签订了,但是开发商证件不全,因此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其实不用多说,因为开发商证件(五证)不全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定效应,该项交易就无效,开发商必须予以全额退款并且赔偿期间利息。

3、房屋实际面积超出3%的范围。合同约定实际交付的套内面积要与合同约定面积在3%偏差以内属于合理,如果偏差超过3%,购房者100%可以要求退款并且开发商赔偿期间利息责任。

三、购房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包括哪些?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生活当中,如果购买房屋的人已经签订了相关的购房合同,并且缴纳定金,此时定金是否能够退还,应当根据具体的原因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因为开发商方面存在着过错,有欺骗欺诈行为,可以双倍退还定金。

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的,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是要按照购房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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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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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这个违约金的实际损失怎么算哇,实际损失算那些
[律师回复] 在违约未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以预期利益损失作为调减违约金的基础,兼顾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对违约金问题进行处理,能够较好地维护公平和诚信。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的。从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来看,违约金在实质上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支付的数额需要根据损失情况来具体确定同时,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减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至相差太多。《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规定,增加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且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这更加突出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质。违约金过高而予以调整的基础及参考因素。基于违约金的补偿性,当事人依法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请求调整。《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规定,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对于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往往很难掌握,所以不能刻意要求违约方对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负有举证责任。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守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守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守约方首要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及过错程度,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行为违约,其主张违约金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其次,守约方还需要证明约定违约金的合理性,即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和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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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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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约定赔偿可得利益和实际损失,可以约定实际损失吗
[律师回复] 在实践中,可得利益没有非常明确的计算方法,案件不同,可得利益的差别就非常大。但可按照以下几点原则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损失。通常包括生产利润、经营性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三种主要类型。但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利润,不包括主观推测的损失以及为取得利润所支付的费用。 2、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包括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额和根据对方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类型。 3、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应包括守约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但守约方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4、可得利益应扣减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5、据此,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基本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如果案件复杂,或可得利益数额大,可以委托专业违约损害赔偿律师协助处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往往能够获得最大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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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是实际损失吗?
可得利益不是实际的损失,实际损失还需要包括预期利益。通常来说可得利益是比较容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的,但是预期的利益则不能明确在合同中体现,因为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的问题也是很多的,需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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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了房屋合同,但是对方违约了,也不知道违约金怎么计算的,所以请问一下一般房屋租赁违约金实际损失怎么计算的呢
[律师回复] 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最后总结:本文通过对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到,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房东违约,那么房东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而租房的违约金一般是20%。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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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叔第一次购房遇到了甲方违约,房屋不符合签约规定,并且也没有按时交付房屋使用,现在想咨询合同中实际损失和违约金是啥,违约金和实际损失到底能否同时适用?
[律师回复]
一、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赔偿损失与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可以并用;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包括直接直接损失,亦包括间接损失,且应当是以违约方可预见为前提。
同时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违约金约定的金额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增加,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而且增加之后不得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相应地,当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这时已经没有必要主张增加违约金,但一样也不能再主张实际损失。
二、合同法规定可引申出的裁判规则
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裁判规则:
1、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并不完全排斥并用,但总数额应在预期利益与可得利益范围内,绝不是简单地相加。
2、当事人所确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由此可知,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绝不能简单地累加,而是违约责任优先适用,但要以能够弥补损失为原则。
4、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而当事人仅主张违约金而未主张赔偿损失的,对其主张不予支持。但这种情况下,仅主张赔偿损失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未约定排斥适用的且当事人同时主张适用的,如果计算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其请求实质上是为了调高违约金,应予以支持,可以按计算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如果计算的损失低于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确定,对方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除外。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如何选择适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条款
根据上海市的实践,由于使用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屋买卖合同都是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因此,可以作三种选择:
1、单独主张违约金
如果单独主张违约金的计算结果不足以填平实际损失的,可以申请法院增加违约金金额。这时候,买方要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作为增加违约金金额的依据。
2、单独主张实际损失
单独主张实际损失,不仅可以主张房屋差价损失,也就是房屋涨价后与涨价前的价格差,如果买方支付中介费的,还可以主张中介费作为实际损失的一部分。
3、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实际损失
如果同时主张,则要分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照以下规则处理:如果计算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其请求实质上是为了调高违约金,可以按计算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如果计算的损失低于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确定,对方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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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损失是否仅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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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实际损失怎么算的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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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和同学一起租了房子,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打算提前退租,那租赁合同的实际损失都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租赁合同的实际损失:
一、空置期租金、管理费损失
一般情况下,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不可能马上找到新的承租方,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这期间,房屋无法出租出去,出租方遭受一定的租金和管理费损失。
二、房屋中介费用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出租人寻找另一承租人通常是通过委托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而言,如果居间成功,房产中介会收取一定数额的报酬,该报酬应计入其寻找另一承租人的成本之内。当然若出租人不采用委托房产中介的方式,则房产中介费用可不予考虑。
三、新租赁合同的免租期
在很多情况下,商铺的出租人都会对新的承租人给予一定的免租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收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通常基于合同约定和商业惯例不收取承租人免租期的租金。一般而言,如果新的租赁合同中有免租期的规定,因免租而遭受的租金损失也是会被认定为实际损失的。
四、新旧租赁合同租金的差价
因前一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不得不寻找下一承租人,前后两个租赁合同的租金可能并不相同。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租金高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不存在损失一说。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的租金低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两次租赁合同的租金差价可能会被视为出租人依据前一租赁合同可获期待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可能会主张由前一承租人承担。由于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争议,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词,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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