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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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如何分割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的,如果房产的首付是己方用自己的财产支付的,则房产归己方所有,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离婚己方需要补偿对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如果房产是双方支付首付,且对方有证明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归双方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共同贷款,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首付支付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离婚时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该房产归首付支付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离婚时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如何分割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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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近两年以来,关于该解释第七条所涉及的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权属的认定及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仍然存在着巨大争议和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条着重于婚后父母出全款替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的情况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和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因此实践中产生了分歧。
目前关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和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主要有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婚后父母只支付部分房款的情形,往往支付的是首期款。此时,该部分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既然父母该部分出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时,也应认定为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不过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下,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父母只是在子女婚后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己方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所有。
第三种观点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主要针对的是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如果不是全资而是部分出资,应当适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笔者认为,关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在诉讼中出资的父母和该方子女主张出资是借贷关系,那么父母出资部分应作为债权处理,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考虑到按这种处理方式出资方子女不能分割到父母出资的升值部分,出资父母和这一方子女很少会这么主张。如果没有主张是借贷关系的情况下,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否则不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笔者不赞同上述第一种观点,即父母只出一部分资金就认定整个房屋产权归属于出资父母的子女这一方,尤其是在父母只支付了小部分首期款、其它大部分房款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情况下,对另一方是极不公平的。
笔者也不赞同上述第三种观点,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虽然只规定了父母出全资购房的情况,但按该司法解释的精神,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只是出资数额的多少不同而已,不能说全部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部分出资就是对双方的赠与。
至于上述第二种观点,有人认为这种观点实质上是推定房屋产权区分为父母的出资额与夫妻交纳的剩余房款按份共有,而婚后购房,双方如果没有事先关于产权的按份共有或者归一方个人所有的约定,就应当归双方共同共有,而不能以按份共有的原则处理。笔者不赞同这种看法,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可以按份共有的原则处理,那么在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况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这一精神,也可以按份共有的原则处理。
笔者建议,鉴于目前针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房屋权属认定和离婚时房产分割存在争议,双方婚后在使用父母资金购房之前,应先书面约定这部分资金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款项,房屋的产权性质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等,并保留好相关出资证明,以尽可能低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权属的认定及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仍然存在着巨大争议,建议双方婚后在使用父母资金购房之前,应先书面约定资金性质、房屋的产权性质等,并保留好相关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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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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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出资本意是借贷的,应要求写借据,并由已婚子女夫妇双方签字。离婚时,子女夫妇应当返还出资额,再进行分割。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借贷的,一般认定为赠与。
2、认定为赠与的情形:子女结婚后,为子女夫妇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妇的赠与;或是对已婚子女重大经济活动中出资的,没有借据的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等等情形。
二、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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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名下的房产拆迁款案例:共同居住的房子即将拆迁,房产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男方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要根据夫妻结婚时间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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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产登记在“小三”名下能分割吗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怎么才能挽回损失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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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全款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双方一起购买的,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只登记一个人名字就是个人财产,登记不能改变房产为婚后共有性质。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除非双方约定分别财产制,否则,婚后双方的收入以及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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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婚后父母还贷部分怎么分割,房产证登记在我自己名下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最好事先找律师起草协议,约定各方出资数额,所购买房屋登记房主,或者各方共有产权登记份额,各方对所购买房屋处分权的限制条件等等,由双方父母及子女夫妻双方四方签字确认,方便事后对所购买住房产权进行分割。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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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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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无权分割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无权分割。很多父母将子女的名字也写在了产权证上,面临离婚,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难免觉得孩子还小,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子女产权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比如,他认为,虽然孩子的名字在产权证上,但其实孩子并没有出资,也不可能出资,实际房子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的。一般来说,产权人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如果子女是产权人,作为权利人登记在房产证上了,即使子女没有出资,子女的产权份额也应该得到保障,夫妻即使离婚,也没有权利侵犯子女的产权权益。
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对房子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人对房子具有居住权而不会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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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后离婚房子归谁
夫妻登记后离婚,房子是婚前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夫妻财产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分割的;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要房子的一方可以给不要房子的一方钱,就是房子一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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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离婚后有权分割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子女,而不是夫妻的。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由于子女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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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很多父母将子女的名字写在了产权证上,或者直接是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在面临离婚时,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难免觉得孩子还小,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孩子产权份额上,经常会产生争议。比如,房子是我出钱购买的,虽然房产证上是孩子的名字,但是孩子并没有出资,所以实际上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可以分割。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想法,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产权人一般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因此,即使孩子没有出资,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当然,以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也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成年子女同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所以,以孩子名义买房,说起来还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在以孩子名义买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尤其是以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更要慎重考虑。避免出现那种孩子没了,房子没了,老婆也没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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