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强行拆除怎么办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二、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遇到违法强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依法进行,这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公民也有权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
三、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强拆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合理、合法的,而且也有法院下达的强拆文书才能实施此行为,如果强拆不合法对于被拆迁方是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者是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所以,拆迁方在拆迁房子时一定要和被拆迁方协商好,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农村房屋强行拆除的话,被侵权人是可以直接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但是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是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农村房屋强行拆除怎么办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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