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一、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设立了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三、法律关于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方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45****0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所谓的抵押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所谓的抵押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小明在老家,要把房子抵押了借贷,不知道所谓农民住房抵押借贷的条件要有哪些才可以呢?谁可以帮我解答呢?
[律师回复] (1)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及贷款初审
  
①借款人可到农行经办二手房贷款的机构领取《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也可网上直接下载,向农行提交贷款资料。
  
②银行接到贷款申请后,由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提供资料及所购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认证。
  
③由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④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并出具《二手房抵押贷款承诺书》。
  
(2)借款人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办理保险手续。
  
(4)抵押登记借款人与银行(或委托代理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获得他项权利证交银行留存。
  
(5)发放贷款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放贷手续,银行将贷款划拨到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2、抵押担保加阶段性担保程序
  (1)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及贷款初审
  
①借款人可到农行经办二手房贷款的机构领取《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也可网上直接下载,向农行提交贷款资料。
  
②银行接到贷款申请后,由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提供资料及所购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认证。
  
③由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④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并出具《二手房抵押贷款承诺书》。
  
(2)借款人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担保人与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办理保险手续。担保人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发放贷款银行将贷款划拨到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5)律师协助客户办理抵押登记相关链接贷款担保方式介绍。
  客户可以选择中介机构担保,也可以自行办理。采取抵押加阶段性担保方式的,过户后1-3个工作日放贷;采取抵押方式的,办理抵押登记后1-3个工作日放贷。
  
1、抵押担保:是指买房人以所购二手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  这种担保方式的优点是:银行只有在买方完成所有手续后才能将全部贷款划至卖方账户上。这些手续包括:立契过户、制证、银行的抵押登记、并缴纳全部税费。这种担保方式的缺点是:一般而言完成这些手续至少需要一至两个月的时间。
  
2、抵押担保加阶段性担保:是指买房人以所购二手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再由第三方向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这种担保方式的优点是:买方只要办理完过户手续,银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划至卖方账户,买方无需等到完成所有贷款手续就可入住,卖方从签订《购房协议书》到收到全部房款的时间大大缩小,减小了交易风险。这种担保方式的缺点是:采取这种方式费用会高于抵押担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抵押物抵押期间的孳息归谁所有
抵押物抵押期间的孳息归谁所有?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所谓合同的争议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所谓合同的争议有哪些,合同争议导致违约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抵押物抵押期间转移所有权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抵押和质押都设立了流质条款,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约定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但实现抵押权或者质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2023什么是所谓的缺席判决
原则上,法院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但是有些情况下,非因法定原因,一方当事人拒不出庭参加诉讼,这种情况下法官就可以在当事人不全的情况下,就案件作出判决。这就是法院缺席判决的意思。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抵押物所有的孳息归谁?
抵押物所有的孳息归谁?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车辆抵押车辆抵押后去车管所还需要去车辆抵押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拥有稳定职业或收入。因为私人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往往无法查证或难以查证、外地车辆,则协议当事双方成立时生效;6。若要公证抵押协议可以去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购置附加税证(本):1。其次。车辆抵押贷款条件、行驶证,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3、分期车辆、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可以去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船税,因此对于私人协议、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6、机动车登记证,公证处一般是不会受理私人协议的公证的。全款车辆、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车辆抵押可向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对申请人进行家访、本地车辆:1。即私人协议、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3、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4抵押车没有绿本是不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的,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2,私人协议效力的发生不因是否公证而改变、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保险单,不需要进行公证;2,但是这种私人协议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对其进行公证的,如没有约定附条件生效的;5、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5、均可办理车辆抵押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车辆抵押贷款流程、购车发票4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所谓的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