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自建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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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无证自建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无证自建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

一、无证自建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

无证自建房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自建房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应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2、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处置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无证自建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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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开发建设问题,需由建设单位来解决。施工单位刚进入现场,还没来得及对当地村民生活产生影响,阻挠施工的起因不应是施工单位。
  如果是施工过程给村民造成了影响,先要在自身找原因,完善施工行为(噪音、扬尘、污染、交通等等)。然后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求得地方政府的协助(这点很重要,当地政府不起好作用就起坏作用,反正不会闲着),与村民协商解决,无外呼要花点钱了。不排除有些是刁民,但总得来说,事出有因,极可能与前期的开发征地补偿有关。
  涉及到项目开发、占地补偿等等的问题,施工单位根本管不了的事,要清楚该工程是不是合法工程,如果不是建议撤退。
  开发建设与土地的原主人之间的矛盾比较激烈复杂,大多是由国家的政策和百姓的利益冲突引起的,不排除有在其中作崇。百姓的物权没有得到尊重。相当多的地方官员还存在着帝王的思维方式。视百姓为草芥、视为对立面,克扣补偿款。百姓也不知自己有什么权益和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会走极端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回避不要参予到矛盾中去。影响施工当然着急,对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报警或者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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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铁塔土建遇村民无理阻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承建铁塔土建遇村民无理阻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铁塔土建遇村民无理阻工,当事人需要了解详细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
  如果是开发建设问题,需由建设单位来解决。施工单位刚进入现场,还没来得及对当地村民生活产生影响,阻挠施工的起因不应是施工单位。
  如果是施工过程给村民造成了影响,先要在自身找原因,完善施工行为(噪音、扬尘、污染、交通等等)。然后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求得地方政府的协助(这点很重要,当地政府不起好作用就起坏作用,反正不会闲着),与村民协商解决,无外呼要花点钱了。不排除有些是刁民,但总得来说,事出有因,极可能与前期的开发征地补偿有关。
  涉及到项目开发、占地补偿等等的问题,施工单位根本管不了的事,要清楚该工程是不是合法工程,如果不是建议撤退。
  开发建设与土地的原主人之间的矛盾比较激烈复杂,大多是由国家的政策和百姓的利益冲突引起的,不排除有在其中作崇。百姓的物权没有得到尊重。相当多的地方官员还存在着帝王的思维方式。视百姓为草芥、视为对立面,克扣补偿款。百姓也不知自己有什么权益和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会走极端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回避不要参予到矛盾中去。影响施工当然着急,对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报警或者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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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施工过程给村民造成了影响,先要在自身找原因,完善施工行为(噪音、扬尘、污染、交通等等)。然后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求得地方政府的协助(这点很重要,当地政府不起好作用就起坏作用,反正不会闲着),与村民协商解决,无外呼要花点钱了。不排除有些是刁民,但总得来说,事出有因,极可能与前期的开发征地补偿有关。
  涉及到项目开发、占地补偿等等的问题,施工单位根本管不了的事,要清楚该工程是不是合法工程,如果不是建议撤退。
  开发建设与土地的原主人之间的矛盾比较激烈复杂,大多是由国家的政策和百姓的利益冲突引起的,不排除有在其中作崇。百姓的物权没有得到尊重。相当多的地方官员还存在着帝王的思维方式。视百姓为草芥、视为对立面,克扣补偿款。百姓也不知自己有什么权益和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会走极端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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