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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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和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的方案,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显示公平。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吗?

一、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吗?

需要公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国家征收工业土地的条件有哪些?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国家征收工业土地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制定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

2、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征收范围;

3、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

4、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

5、组织房屋登记,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6、交付补偿款,动土开工。

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工业用地征地补偿争议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六、工业用地征地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签订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征用土地的位置、面积等信息;

3、征用土地的用途;

4、征地补偿标准与付款方式;

5、付款的期限;

6、双方的义务权利;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征地拆迁方案出来后要公示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拆迁安置的相关事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需要公示的。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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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的情况可能还没进行上述程序,不可能一个公告就拆迁那样简单。
条款介绍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
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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