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保全后怎么强制执行?
1、申请保全后若是想要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满足一定条件后,能强制执行被保全的财产。
(1)在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防止法院判决无法执行,保障申请人利益
(2)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申请前已经保全的财产的,一般会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
二、强制执行阶段能申请车辆保全吗?
1、强制执行阶段不能申请车辆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流程是:
(1)申请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包括申请主体不同、申请阶段不同、执行对象不同、申请时递交的材料不同等。
1、申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
2、申请阶段不同
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
3、执行对象不同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
4、申请时递交的材料不同。
(1)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提起财产保全所处的阶段不同,分为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执行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选择被保全财产的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向案件审理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当事人来说,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通过申请启动。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申请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进行审计、申请法院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悬赏公告以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所在等等。
纠纷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在诉讼过程之中,若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纠纷案件被法院审结之后,若是败诉的一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对申请保全后怎么强制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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