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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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一方,向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者一方主张误工费的赔偿的,此时是要提供相关的误工的证据材料的,比如说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凭证等,只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证明自己的请求。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1、因车祸产生的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2、因车祸产生的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交通事故被定责后赔偿项目有很多种,交通事故中支付的赔偿金,既包括死亡赔偿金,也包括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若该车祸导致受害者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来支付残疾赔偿金,若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要给20年的死亡赔偿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交通事故被定责后赔偿项目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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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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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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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计算误工时间,怎样计算误工时间,怎么计算误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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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误工怎么计算误工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误工费计算的法律依据,误工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误工费计算的法律依据,误工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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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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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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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误工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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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A-B   其中,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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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是定残的前一天;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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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该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乘客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航班延误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属于除外责任。因地震、海啸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如何计算
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目前航班延误有两种计算方法,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这两种来计算。一种是自航班原定的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最早的替代工具出发的时间为止,另一种是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哪些情况航班延误保险不赔: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包括预定起飞时间之前的取消和预定起飞时间之后的取消;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其它工人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等。
航延险延误时间怎么算?
在延误时间的界定标准上,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
延误时间的确定以下列两个时间中较长者为准:
(一)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也就是说,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请”上飞机,关上舱门,但如果飞机一直不飞,那么旅客也可以选择将实际到达时间与原定到达时间之差作为延误时间进行索赔。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乘客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航班延误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属于除外责任。因地震、海啸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如何计算
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目前航班延误有两种计算方法,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这两种来计算。一种是自航班原定的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最早的替代工具出发的时间为止,另一种是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哪些情况航班延误保险不赔: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包括预定起飞时间之前的取消和预定起飞时间之后的取消;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其它工人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等。
航延险延误时间怎么算?
在延误时间的界定标准上,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
延误时间的确定以下列两个时间中较长者为准:
(一)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也就是说,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请”上飞机,关上舱门,但如果飞机一直不飞,那么旅客也可以选择将实际到达时间与原定到达时间之差作为延误时间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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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时间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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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算工伤吗?误工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的误工费怎么算的 计算工伤误工费应当在受害人治疗结束后,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四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从《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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