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然也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出诉讼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自诉状、与刑事案件相关的证据等的材料。对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

一、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

1、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②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

④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二、法院收到刑事自诉请求后会受理纠纷案件吗?

1、法院收到刑事自诉请求后不一定会受理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代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刑事自诉案件的提出条件如下: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自诉人撤诉可以吗?

1、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撤诉,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2)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2、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1)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2)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刑事自诉请求后,需要依法判断是否满足了诉讼条件,如果满足,那么无疑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对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
一键咨询
  • 164****4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提起自诉案件的条件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提起自诉案件的条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如何提起自诉自诉案件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的申请提起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郑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 3、4月办理支取。 三、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诉案件怎样提起反诉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上海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诉案件由谁提起诉讼?
一般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提起反诉需要哪些条件,提起反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公积金提取条件,离职后怎样提取
[律师回复] 一、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 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二、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自诉案件谁可提起2023
一般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拍房的前提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拍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出具的《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准许过户,且前提条件是产权明晰,且债务人配合交房。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买受人无法顺利过户或者交房的情况。 收房的风险,应该是法拍房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买法拍房过户容易,但有人住里面,可能不容易腾空。原业主房子被拍卖,过户容易。但原业主或是屋内住着老人,赖着不走。如果是其唯一住房,也很难协助强制执行。物业这类无关联第三方,更指望不上。除此之外,通常“买卖不破租赁”,法拍房如果有人在租,也不能强制执行。这会给人钻很大的空子。如果原业主,已经打定主意还不起钱,用房子来抵债。想办法弄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且走账),让人帮其长期占着或者存放货物占着房子,不给收房。这种要打官司才能收房,会非常麻烦。这相当于买了房,却长期住不上也没法换租金拿到房子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有人住着赶不走,再转手卖,也相当难。最终通过法律手段处理这些,问题也能解决。但终究各方面成本太大。最干脆的办法还是,尽量避开这种房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履行的职责。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提起自诉案件条件是什么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3、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申请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 (二) 属于本院管辖; (三) 被害人告诉; (四)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可暂缓,提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可暂缓,提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提起?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