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干休所的房子怎么继承
部队干休所的房子个人没有产权,只能居住使用,属于公产房。
这样的房子,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用于继承。但是,原使用人去世后,和原使用人共同居住而且在一个户口本的继承人,可以向干休所申请变更为继续承租人,是否批准由干休所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怎么继承分割
老人去世,对于其名下的房子,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农村老房子怎么继承
农村老房子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法继承:
1、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的,继承人可以一起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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