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1、公安机关会在其居住地附近就近执行拘役刑;
2、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有期徒刑的执行:
1、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除服刑期满之外,均不可以回家;
2、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拘役与有期徒刑区别有哪些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三、判处拘役是马上收监吗
被判处拘役原则上是会立即收监的,除非是缓刑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述规定办理执行手续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和有期徒刑分别应如何执行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拘役会就近执行,而对于有期徒刑会在监狱里面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监规,只有期限届满之后才能释放,但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那么也是可以减刑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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