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要履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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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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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要履行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要履行吗

一、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要履行吗

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不需要履行,被欺诈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过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合同的,则就需要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被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如何处理

欺骗下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被骗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被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如何履行

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确定合同效力后再履行。如果相对人追认生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相对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不需要履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要履行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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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怎么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对于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 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 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二、买卖合同常见欺诈手段
(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五)专利产品谎称法。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七)假单位欺骗诈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八)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活动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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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对方存在欺骗隐瞒还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对方存在欺骗隐瞒是无效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一方以欺诈的行为来签订合同的,合同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具体情况下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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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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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需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 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 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二、买卖合同常见欺诈手段
(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五)专利产品谎称法。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七)假单位欺骗诈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八)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活动实现的。
合同履行时应该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供方履行合同时, 如何防止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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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签订合同必须先审计吗?
签订合同并不一定要审计处理,合同的签订是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处理的,只要相关内容合法有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要进行审计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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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供方履行合同时应如何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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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应该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买方应该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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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怎么签订?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一般是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进行协商,一般可以按一年或者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同时双方也可以协商按完成一定的工伤任务的期限来进行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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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供方履行合同时应该怎么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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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
(1)能够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诚然,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意思表示不真实,局外人往往难以判定,如果被欺诈人不提出受到欺诈,和仲裁机关往往难以主动干预。
(2)尽管某些欺诈行为可能造成了对被欺诈人的损失,但损失可能是轻微的,受害人可能仍然认为合同对其是有利的,并愿意接受合同的拘束。例如,受害人希望得到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则只能根据有效的合同请求欺诈行为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从而使其订约目的得以实现。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受害人便不能提出这种要求。
(3)尤其应当看到,在许多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较之于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责任,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例如违约责任形式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责任等,赔偿损失也可以包括约定的赔偿损失,以及对期待利益的赔偿。
而在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受害人不能要求欺诈行为人承担基于有效合同存在的违约金责任、约定赔偿损失责任、对期待利益的赔偿责任、定金的双倍返还责任等等。如果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均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则和仲裁机关可不考虑当事人是否请求合同无效,而应主动宣告合同无效,从而使受害人丧失了选择对其有利的补救方式的权利,这对于受害人是极为不利的。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我国《合同法》修改了《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就是说,对此类合同,受害人如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如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将发生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同样的后果。总之,合同法将此类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给予了受害人更多的选择机会,这对于保护受害人是极为有利的。
欺诈与显失公平是不同的。一方故意欺骗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并订立某种合同,也可能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因为一方欺诈他人通常都会使欺诈方获得利益,也可能使受欺诈方遭受损失。但欺诈与显失公平显然不同。一方面,欺诈是一方故意制造假象并使对方陷入错误而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只是一方利用了对方的轻率和无经验等,并没有欺骗他人。另一方面,在欺诈的情况下,受害人遭受损害完全是受欺诈的结果,受害人在主观上并没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而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受害人在主观上具有一定的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受害人因自己的轻率和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合同,在许多情况下其本身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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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强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根据《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如果一方是受到胁迫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签署的借条,受到胁迫的一方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借条,并不是绝对无效的。若是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那么该借条还是会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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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今年遇上了一个大的欺诈团伙,骗我跟他们签订了一个合同。后来我发现后就像去解除这个合同但是他们说不可以解除。我想问一下合同欺诈能否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供方履行合同的时候怎样处理欺诈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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