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不是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也能订立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订立合同是否只能书面
订立合同并不是只有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既便于取证,也更有利于守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居住权合同;
4、地役权合同;
6、借款合同;
8、融资租赁合同;
9、保理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2、技术开发合同;
14、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订立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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