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是否有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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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上门女婿离婚是否有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门女婿离婚是否有赔偿

一、上门女婿离婚是否有赔偿

上门女婿离婚一般没有赔偿。只有女方有以下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男方才可以请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赔偿

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赔偿要看对方有没有过错。离婚后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协商分割,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过错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婚内出轨的话,这个时候并不属于婚姻关系的过错方,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之后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也可以在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其次,出轨并没有达到重婚罪的条件,不能够索取离婚损害赔偿。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一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不需要赔偿,法律上并未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

夫妻双方无论谁提出离婚,都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其合法财产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无论谁先提出离婚,不会影响财产分割,也不会因先提出离婚而少分财产,更不需要因提出离婚而赔偿。

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上门女婿离婚是否有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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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上门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解答
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上门女婿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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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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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上门女婿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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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及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双方发生争执,法院会根据有利子女成长原则和双方的情况来确定,具体裁判规则有以下几点:
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
2、当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例如孩子长期同祖父母生活,再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3、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4、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考虑到子女个人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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