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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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呢

一、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呢

买卖合同一般承诺时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合同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的,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有什么

买卖合同不成立,就不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分两种情况:

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呢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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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组织卖淫罪能不能立案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人员作为卖淫团伙的组织者,其所犯的罪在刑法中对其处罚的程度是十分严重的,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能够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1、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2、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3、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4、怀孕的妇女。
5、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6、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7、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三、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犯罪后逃逸的;
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四、我国对于组织卖淫罪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在我国是属于重罪情形,因为犯罪人员为主要为组织者,其行为为法律所不能容忍,所以其量刑最少在5年,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上个月我表哥在城中村看到一套蛮不错的二手房,打算买下来了,跟卖家谈的也差不多了,不过他说既然要买房了,就像多了解这当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也是怕被坑,所以让我帮他问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二)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此处已改,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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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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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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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关于贩卖淫秽光碟被,能申请取保候审吗?立案起诉
[律师回复] 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6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根据1998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看有无从轻及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有无自首、立功、主犯还是从犯、犯罪时有无精神障碍、犯罪后被捕后有无如实交代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等情况为犯罪人辩护,争取从轻处罚。能否取保候审,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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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候是在立案前还是立案后
[律师回复] 检察院可以对该公安机关出具执法建议书或者直接作出解除取保手续。根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八十四条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第九十一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请问拐卖儿童罪法律是什么时候立法的?对于拐卖儿童的法律大概有几条内容?
[律师回复] 我国1997年系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40条第1款所规定的拐卖儿童罪的法定刑具有三个量刑档次:拐卖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拐卖儿童,有6种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
(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这6种情形实际上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形。能否认定为属于这8种情形之一,是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能否适用升格的法定刑,甚至影响到被告人生死的问题。围绕这8种情形的司法认定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积极地进行了探讨,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不过,从现有的研究状况来看,还存在值得继续讨论的余地。由于笔者就上述第三种情形和第六种情形的司法认定问题已专门进行了论述,故在本文中仅围绕上述其余的六种情形的司法认定问题逐一展开讨论,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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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对于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后期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按照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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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立案之前还是立案前?
[律师回复] 检察院可以对该公安机关出具执法建议书或者直接作出解除取保手续。根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八十四条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第九十一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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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因为醉酒驾驶被警察给带到派出所,现在还没有立案,他的家人想给他取保候审,我想请问一下公安局立案前取保候审还失恋后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一般是立案前,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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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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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父亲的陪同下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说回家等通知,所以我想问一下起诉离婚什么时候立案?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
[律师回复]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这便是我对于起诉离婚什么时候立案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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