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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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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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若是依旧不知道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我国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为:协商和解;提起诉讼;调解处理;仲裁。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任何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纠纷,引起纠纷的可以采取前述解决方式,其中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书面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保证合同是格式合同吗?

保证合同不是格式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可以对保证合同自由约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然后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因此保证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没有固定的格式,不是格式合同。

(一)约首

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二)本文

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三)约尾

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依据法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

供应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以上就是关于赠与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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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纠纷怎么调解?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调解赠与纠纷 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在交给受赠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在调解中,常常遇到因赠与发生的纠纷,比如乡邻、朋友、亲戚之间在交往中时常赠送一些钱财、实物、贺礼等,一旦关系搞僵,要求归还,即发生纠纷,更为严重者,在我国有些地区至今仍存在订婚送彩礼等习俗,一旦婚约毁弃,就要发生索还彩礼纠纷。由此可见,赠与纠纷具有债务纠纷的某些特点,目前我国法律对赠与没有做出充分的规定,给这类纠纷的调解带来一定难处。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情况,这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赠与纠纷的原则和方法归纳如下: (一)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 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生了赠与财物转归受赠人所有的法律后果,赠与人不应再反悔、索要。同时,赠与又是一种以联络感情、加深友谊、互相帮助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的民间交往,在调解时应采取和蔼的、平心静气的方式,既要维护赠与的法律行为后果,又要维护赠与行为体现的良好道德精神。 (二)赠与作为一种协议性的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协议或合同,而是实践性的协议或合同。 也就是说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不是赠与人答应受赠人关于赠与的请求,或是受赠人同意赠与人的提议后即告成立,而是在赠与人做出了赠与的行动及受赠与人接受了赠与之后,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才真正达成。所以,尽管在双方达成了赠与许诺和承诺之后,如果赠与人没有最后将赠与付诸实施,受赠人也不能以此作为债务向赠与人索要。当然,调解由此产生的赠与纠纷时,赠与人亦应遵守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言行一致地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而不应随便毁弃信义,否则引起纠纷,赠与人应负一定的道义责任。 (三)赠与作为一种民间法律行为,带有无偿性,但也有少数民间赠与并非如此。 最常见的是婚约中的定金或彩礼,这种赠与同正常的民间赠与不一样,其实质是这样一种契约关系。即把定金、彩礼的赠与作为结婚的请求,把接受定金、彩礼作为与对方结婚的许诺。调解这类纠纷要以防为主,向群众宣传的法律和婚姻道德,指出这种陈规陋俗的封建传统及买卖婚姻实质,杜绝隐患;一旦这类债务纠纷发生,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进行调解。
我老家有一块土地,是我亲戚无偿赠与的,但是现在遇到了一些麻烦,想请问一下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等而发生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虽是归集体所有,但当农村个人之间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则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其他单位及个人无权处理。
因此,综上法条所述,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很明确的,总结一下为:
(一)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
(三)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四)行政复议解决。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土地确权行为,即属于政府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五)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有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于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当事人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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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前遗嘱与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生前遗嘱与生前赠与的区别主要有四点,第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第。2、其法律效力产生的时间不同,第。3、具体采取和实施的方式不同,最后一点是两者在变更问题上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从字面看,我们就初步看出赠与和遗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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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能怎么调解赠与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能怎么调解赠与纠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调解赠与纠纷
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在交给受赠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在调解中,常常遇到因赠与发生的纠纷,比如乡邻、朋友、亲戚之间在交往中时常赠送一些钱财、实物、贺礼等,一旦关系搞僵,要求归还,即发生纠纷,更为严重者,在我国有些地区至今仍存在订婚送彩礼等习俗,一旦婚约毁弃,就要发生索还彩礼纠纷。由此可见,赠与纠纷具有债务纠纷的某些特点,目前我国法律对赠与没有做出充分的规定,给这类纠纷的调解带来一定难处。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情况,这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赠与纠纷的原则和方法归纳如下:
(一)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
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生了赠与财物转归受赠人所有的法律后果,赠与人不应再反悔、索要。同时,赠与又是一种以联络感情、加深友谊、互相帮助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的民间交往,在调解时应采取和蔼的、平心静气的方式,既要维护赠与的法律行为后果,又要维护赠与行为体现的良好道德精神。
(二)赠与作为一种协议性的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协议或合同,而是实践性的协议或合同。
也就是说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不是赠与人答应受赠人关于赠与的请求,或是受赠人同意赠与人的提议后即告成立,而是在赠与人做出了赠与的行动及受赠与人接受了赠与之后,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才真正达成。所以,尽管在双方达成了赠与许诺和承诺之后,如果赠与人没有最后将赠与付诸实施,受赠人也不能以此作为债务向赠与人索要。当然,调解由此产生的赠与纠纷时,赠与人亦应遵守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言行一致地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而不应随便毁弃信义,否则引起纠纷,赠与人应负一定的道义责任。
(三)赠与作为一种民间法律行为,带有无偿性,但也有少数民间赠与并非如此。
最常见的是婚约中的定金或彩礼,这种赠与同正常的民间赠与不一样,其实质是这样一种契约关系。即把定金、彩礼的赠与作为结婚的请求,把接受定金、彩礼作为与对方结婚的许诺。调解这类纠纷要以防为主,向群众宣传的法律和婚姻道德,指出这种陈规陋俗的封建传统及买卖婚姻实质,杜绝隐患;一旦这类债务纠纷发生,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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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要写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第三条:赠与的撤销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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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赠与纠纷可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调解赠与纠纷 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在交给受赠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在调解中,常常遇到因赠与发生的纠纷,比如乡邻、朋友、亲戚之间在交往中时常赠送一些钱财、实物、贺礼等,一旦关系搞僵,要求归还,即发生纠纷,更为严重者,在我国有些地区至今仍存在订婚送彩礼等习俗,一旦婚约毁弃,就要发生索还彩礼纠纷。由此可见,赠与纠纷具有债务纠纷的某些特点,目前我国法律对赠与没有做出充分的规定,给这类纠纷的调解带来一定难处。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情况,这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赠与纠纷的原则和方法归纳如下: (一)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 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生了赠与财物转归受赠人所有的法律后果,赠与人不应再反悔、索要。同时,赠与又是一种以联络感情、加深友谊、互相帮助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的民间交往,在调解时应采取和蔼的、平心静气的方式,既要维护赠与的法律行为后果,又要维护赠与行为体现的良好道德精神。 (二)赠与作为一种协议性的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协议或合同,而是实践性的协议或合同。 也就是说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不是赠与人答应受赠人关于赠与的请求,或是受赠人同意赠与人的提议后即告成立,而是在赠与人做出了赠与的行动及受赠与人接受了赠与之后,双方关于赠与的协议才真正达成。所以,尽管在双方达成了赠与许诺和承诺之后,如果赠与人没有最后将赠与付诸实施,受赠人也不能以此作为债务向赠与人索要。当然,调解由此产生的赠与纠纷时,赠与人亦应遵守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言行一致地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而不应随便毁弃信义,否则引起纠纷,赠与人应负一定的道义责任。 (三)赠与作为一种民间法律行为,带有无偿性,但也有少数民间赠与并非如此。 最常见的是婚约中的定金或彩礼,这种赠与同正常的民间赠与不一样,其实质是这样一种契约关系。即把定金、彩礼的赠与作为结婚的请求,把接受定金、彩礼作为与对方结婚的许诺。调解这类纠纷要以防为主,向群众宣传的法律和婚姻道德,指出这种陈规陋俗的封建传统及买卖婚姻实质,杜绝隐患;一旦这类债务纠纷发生,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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