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40万的罚金一般是几千元左右,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40万元,在经济发达地区属于“数额巨大”标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2、盗窃罪处罚会并处罚金的,罚金标准是一千元以上涉案金额两倍以下罚款,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1)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客体要件,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是什么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入室盗窃和入户盗窃有区别吗
有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盗窃的地点。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具有居住、生活功能的场所;室,是指一般的房屋,如办公室,厂房;一般盗窃没有特殊的情形。一般盗窃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但是入户的话,不管第几次,也不管偷到多少,一旦进入他人家里,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40万的罚金一般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盗窃的财产达到出了较大的程度,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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