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

一、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婚后有精神病还能离婚吗

婚后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损害精神病人的利益的行为的,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婚后精神病还可以离婚吗

婚后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损害精神病人的利益的行为的,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7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公婆是否有居住权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公婆是否有居住权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后老婆和小孩在我爸妈家居住,不肯和我一起居住,我有权要求她和我一起居住吗?
[律师回复] 你好,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很抱歉,这么长时间才给你回复。你的家庭状况是已婚、有一个女儿、和公婆同住、家人彼此距离很近。你面临的困惑是想和父母多在一起、希望老公也多去自己父母家、老公不愿意过多去自己父母那里、也不希望你过多的在娘家。你说你的老公每周到你父母家2、3次,你的理解是不够,而且希望不但去,还可以留宿,我的感觉是你的老公已经非常迁就你,去你父母家的频率也相当的频繁,为什么角度不同,是吧。你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家庭,你的父母只有你一个女儿,希望得到你陪伴,我完全理解,但是,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老人有老人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你们相距很近,可以频繁走动已经非常幸运,不是吗我们可以对自己得到的更多的知足和感恩,你去吃吃饭、聊聊天,这样很好啦。住或者不住又有什么差异呢,或者周末带着孩子父母一起出去走走也可以啊,有很多的形式啊,留宿是最好的选择吗你如果站在你老公的角度,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他把钱都给父母,我想家庭的基本开支也是婆婆他们吧,只要你们自己能认同,这个方式就没什么不对。通过你的描述,感觉到你的老公算是通情达理的人,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夫妻间求同存异,尊重对方非常重要。祝你顺利!
婚后老婆和小孩在我爸妈家居住,不肯和我一起居住,我有权要求她和我一起居住吗?
[律师回复] 你好,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很抱歉,这么长时间才给你回复。你的家庭状况是已婚、有一个女儿、和公婆同住、家人彼此距离很近。你面临的困惑是想和父母多在一起、希望老公也多去自己父母家、老公不愿意过多去自己父母那里、也不希望你过多的在娘家。你说你的老公每周到你父母家2、3次,你的理解是不够,而且希望不但去,还可以留宿,我的感觉是你的老公已经非常迁就你,去你父母家的频率也相当的频繁,为什么角度不同,是吧。你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家庭,你的父母只有你一个女儿,希望得到你陪伴,我完全理解,但是,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老人有老人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你们相距很近,可以频繁走动已经非常幸运,不是吗我们可以对自己得到的更多的知足和感恩,你去吃吃饭、聊聊天,这样很好啦。住或者不住又有什么差异呢,或者周末带着孩子父母一起出去走走也可以啊,有很多的形式啊,留宿是最好的选择吗你如果站在你老公的角度,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他把钱都给父母,我想家庭的基本开支也是婆婆他们吧,只要你们自己能认同,这个方式就没什么不对。通过你的描述,感觉到你的老公算是通情达理的人,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夫妻间求同存异,尊重对方非常重要。祝你顺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公婆是否还有居住权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公婆是否还有居住权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地老婆可以在咸宁办理居住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婆是外地的,请问如何办理居住证咸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老婆是外地的,请问如何办理居住证咸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公婆是不是还有居住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后公婆是不是还有居住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老婆外地户口在咸宁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婆婆改嫁6年了,房子是男方的,现在男方要离婚,离婚后婆婆有房子的居住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你好,婆婆改嫁6年了,房子是男方的,现在男方要离婚,离婚后婆婆有房子的居住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公婆还是不是有居住权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公婆还是不是有居住权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非居住住房与非居住用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上海临时居住证与居住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海临时居住证与居住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换长期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一、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提供房屋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中心出具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集体宿舍的,提供集体宿舍证明及该宿舍房产权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3.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最近一年的缴费记录;(审核标准:申办当月正常缴费,前12个月内正常缴费累积满6个月,社保补缴不算)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要的材料:如出租人持有绿色房地产权证的(动迁协议不可使用)出租房:房主本人,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承租房:承租人本人,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需先去村居委会开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三、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是:半年,不能积分,小孩不能在上海参加中高考,上小学都困难;长期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可以积分小孩上学有用;小孩能在上海参加中高考;注意:积分必须满足积分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后公婆还有居住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