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的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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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要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的时间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要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的时间

一、要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和误工时间要如何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以下材料能证明误工时间:

(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

(2)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第三点需要注意,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

2、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相互对应的,也就是说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相对应、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相对应、全部责任与无责任相对应。

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按下列标准进行划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2、一方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1、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

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报案的条件而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报案的。

三、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下列行为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

1、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立即停车,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导致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要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的时间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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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基本农田有明确价格划分吗?
[律师回复]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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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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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土地承包,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土地承包确权规划方案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6、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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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9、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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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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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驾驶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形下就是作为驾驶人的车主自己承担肇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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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员驾驶单位或者雇主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一,如果雇员是在执行单位或雇主指派交给的运输任务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责任。

二,如果雇员不是执行单位或雇主指派的交通运输任务,而是雇员利用车辆办私事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雇员本人承担责任。
(2)车主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让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车辆。车主和肇事司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驾驶被盗车辆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使用被盗机动车肇事,被盗车辆的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由驾车肇事人承担责任。
(4)车主为获利,将车辆发包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仍应承担责任。
如出租车所有人将车辆在夜间给他人运营,自己收取一定利润,如二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当和二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只是提供身份证给他人购车,虽然名义车主不实际控制、使用车辆,也不获取任何利益,但如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名义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名义车主在赔偿后可以向实际车主追偿。
(6)车辆买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有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就江苏高院的请示在《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该车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营运中获得收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根据这一规定,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原车主无法证明车辆交易事实,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或现任车主逃逸的,因原车主无法证明车辆已经卖出,法院仍会判决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原车主仍可以向现任车主追偿。
(7)分期付款购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卖方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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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成年人驾驶车辆是经车辆所有人许可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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