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登记的费用还有税收等相关的费用,比如说登记的费用就是根据拆迁的房屋的面积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

一、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登记的费用还有税收等相关的费用。

1、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契税

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如果在120平方米以下包含120平方米,并且拆迁房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每平方,而且拆迁房内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包或1.0.只要拆迁房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拆迁房契税要按照拆迁房成交价钱的1.5%缴纳。如果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钱的3%;

2、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劳务费

每平方3元;

3、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登记费

拆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如果拆迁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00元的登记费;拆迁房面积每增100平方米的则需要加收10元;

4、拆迁房测绘费

拆迁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80元;拆迁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20元;拆迁房面积101-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60元;拆迁房面积201-3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200元

5、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印花税

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的0.03%。

二、拆迁房房产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半汤路)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巢湖中路)档案室开注销证明;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2、带齐下列材料到市服务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证明);共维基金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3、拆迁房办理房产证也是需要按相关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除了正常的税费之外,对于劳务费,登记费也是需要支付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能真正的确定此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于自己的。

三、拆迁房办房产证能改名字吗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所需要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屋测绘图纸、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过户申请、保证书买房的身份证。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房屋拆迁之后安置房屋要完成过户的手续,那么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7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拆迁安置费有哪些费用?
1、房屋的补偿:可以依照房屋的新旧程度和结构,按照平米进行计算,最终的价值需要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办法评估得来。2、搬迁费:一般会在补偿方案中给出一个标准,具体的搬迁费用需要结合当地的物价。3、安置费用:一般是按照被安置人口的数量计算,如果拆迁方已经提供周转房屋的,则没有安置费用。等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拆迁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是多少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因此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制度来进行计算。一般在拆迁以前,首先会进行公示如何进行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的区别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拆迁赔偿多少要根据地理位置而定,比如市区商黄金地段和偏远城郊的拆迁赔偿额均有不同,另外,有、无房产证的补偿均有不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怎样安置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区分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的区别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安置费属于什么费用?
拆迁安置费属于拆迁补偿费用。拆迁的安置费用主要指的就是开发商对于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是依据相关的管理规定,给予安置所需要的一切的费用,这是需要根据安置的人口数量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来决定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不给拆迁费也不给安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不给拆迁费也不给安置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没有按照协议交房,可以要求赔偿。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你的户口有关吗?
作为本集体成员,是决定是否具有分配资格的重要因素。而在认定成员是否属于本村村民这个问题上,虽然包含的范围很多,包括“外嫁女”、“空挂户”等等,但是户口还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另外安置补助费本身就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一项补偿费用,所以是否作为被征收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意味着你能否享有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的区别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安置诉讼有效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四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解释自7月23日起施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证需交哪些费用和费用?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