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被判入狱的人是不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仅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哪些情形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
(4)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渎职罪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三、无期徒刑是否会剥夺政治权利
会的,无期徒刑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则判决书会写明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的。
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同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被判入狱的人是不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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