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3、犯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枉法裁判由哪个单位立案侦查?
枉法裁判罪归监察委管。
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徇私舞弊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公职人员其他犯罪。
枉法裁判罪属于滥用职权犯罪,所以归监察委管。
三、枉法裁判罪怎样判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依照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枉法裁判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滥用职权对一些犯罪徇私枉法,随意裁判就是有可能触犯到枉法裁判罪。此罪通常是对国家的一些管理或者制度进行挑衅,因此对这些工作人员起步量刑都是在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导致了特别严重的情形,那么通常是在5~10年。
四、枉法裁判罪是怎样认定的?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本罪发生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而后者发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
行为人贪赃枉法而实施本罪行为或者为达到枉法裁判的目的进行暴力取证、指使贿买证人提供伪证的,又会触犯他罪如暴力取证罪、妨害作证罪等,这时属于牵连犯罪,应以构成的重罪从重处罚,不实行并罚。
要满足四个条件才能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怎么样才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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