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丢了怎么办
合同丢了办法如下:合同遗失后,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与原件一样的合同,也可以直接复印原合同,并加盖双方印章或者签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中标了不签合同怎么办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怎么解除合同
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即可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当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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