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付期限不明确的如何确定交付期限
1、交付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交付期限。
2、交付期限不明确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1、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交房后365个工作日内;
2、如没有约定,假如你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已竣工,则是合同订立之日起90天办完产权证;
3、假如你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未竣工,则是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办完产权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新建的房屋,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买卖的房屋,买卖双方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三、怎么解除分批交付货物的买卖合同
按照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这些规定表明,在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是否影响其他各批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影响实现目的,如果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说明数批履行之间具有不可分性,一批标的物的不履行影响到其他标的物的履行,其解除效力也及于其他标的物。
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也可以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请律师打官司。当事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解决相应的纠纷。
对于交付期限不明确的如何确定交付期限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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