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1.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清楚公司行为,都要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他经营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2.“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等等。关于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一、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天然的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1.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清楚公司行为,都要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他经营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需就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因为实际控制人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擅自处分公司财产等行为,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司控制者操纵公司进行经济犯罪,比如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情,却不阻止,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这时挂名法代表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因为不参与经营管理,很难预判某项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即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不担责的协议,但因该协议仅对内有效,对外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风险出现后,“挂名”法定代表人仍需承担上文所提及的法律后果,故应尽量避免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如因某些原因不能避免,“挂名”法定代表人应事先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资信,审慎参与,并避免签署不了解的文件,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已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更应当及时阻止并挽回后果。

二、挂名当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担任所谓”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中是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常见情况,”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的责任:

1.因经营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

3.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时,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供的帮助,已经显名的一些证据材料等,不排除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如何规避

1.签订挂名协议:与老板签订挂名协议,确保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时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挂名协议应明确约定现金补偿条款,确保你不会白白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2.增加免责条款: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针对法定代表人的免责条款,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不承担实际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你的法律风险。

3.委托管理权:书面委托他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公司的管理权,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实际负责人负责,从而降低法定代表人的风险。这样做不仅可以保护公司和老板的利益,也能确保合法合规的经营。

4.留意经营异常情况:作为法定代表人,要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财务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及时保留各方面的证据,以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

其实,最好的方法是尽量避免成为挂名法人。如果老板想要经营一家公司,应该选择合适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避免给公司和老板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毕竟,对于法定代表人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

综上所述,如果被要求担任公司的挂名法人,你可以通过签订挂名协议、增加免责条款、委托管理权和留意经营异常情况等方式规避风险。但最好的方式还是避免成为挂名法人,以保护自身的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无论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还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其实各自有各自的风险和责任。只不过对于挂名法定代表人而言,相比之下自己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会更大一些。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一键咨询
  • 154****3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1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挂名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1.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清楚公司行为,都要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他经营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2.“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等等。关于挂名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朋友让我做挂名股东,挂名股东的风险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详细风险介绍如下: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 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给我挂名做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一、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二、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在公司中是有责任和义务的,如果公司因为监事的失职发生了对外纠纷,监事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担任监事也是有条件的,只有满足条件才有资格任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帮别人挂名有风险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一、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二、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帮朋友挂名,有没有风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一、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二、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挂名财务有风险吗?
公司挂名财务是有风险的,现在都是实名办税。如果挂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税务局办理了实名认证,一旦公司有什么税务问题,你也需要负责。单说公司财务风险是指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人代表挂名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法人代表要承担企业的责任,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严重的还要承担刑法责任。根据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你作为你们公司的员工,最好拒绝你们老板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挂名股东的风险
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挂名公司股东风险有什么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朋友买车挂我名下有什么风险怎么规避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朋友买车挂我名下有什么风险怎么规避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合理规避风险,尽量不要让别人用你名字买车《道路通事故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明确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与其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而言,车主之所以对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要基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
首先,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对其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根据“危险控制理论”,“谁能够控制、减少危险谁承担责任”原则,作为对车辆具有支配控制权的车主,由其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危险的发生。
其次,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可从其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根据报偿理论,“谁享受利益谁承担风险”,让享受利益的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
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挂名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