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威市凉州区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以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以近三年生产经营效益平均值为计算依据,不足三年的以生产经营期间效益平均值为计算依据。
第十六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按半年予以补偿;工业生产行业按一年予以补偿。
2、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为经营性房屋;
(2)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依法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手续。
二、可以委托不同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吗?
1、一般不可以委托不同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同一征收项目评估业务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被征收房屋价格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组建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与相邻的市、州联合组建,也可以在省内跨区域聘请专家。
三、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吗?
1、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足额预存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预存款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确保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征地补偿费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未足额预存征地补偿款的,不得申办征地报批手续,也不得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补偿预存款应当用于相应土地的征地补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直接相关。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通常需要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通常都是需要支付评估费的,通常情形下,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对武威市凉州区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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