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自己写的协议有效力吗
夫妻双方自己写的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是有效的: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夫妻两人私下写的房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两人私下写的房产协议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就是有效的。如果能将协议公证就更有保障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夫妻间的欠款协议是否有效力
夫妻间签订的借款协议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只不过,债权人不知道该协议存在的,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以双方存在借款协议为由对抗第三人。
一、夫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借款给另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个人事务的,应认定为民间借贷。
夫妻存续期间,法律并未规定夫妻之间不能就债务达成借贷合意,关键是对出借款项的性质判断。其中,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借款给另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个人事务的,符合民间借贷的全部特征,应当被认为民间借贷。
以下情况下出借款项属于出借方个人财产:
1、夫妻之间实行约定财产制度,用于出借的款项来源于已约定的出借方个人财产;
2、夫妻之间虽然实行共同财产制度,但用于出借的款项来源于出借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出借款项来源于出借人继承或受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出借方一方所有);
4、出借款型来源于出借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出借款项来源于出借方个人名义对外举债。
二、夫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符合该情形的关键几点包括:
第一,借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借款的用途是夫妻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
三、夫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给一方,但借款一方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经营或家庭事务的(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而非各自的原生家庭),不能认定为夫妻间的借款行为。
对于借款是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还是家庭,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
第一,投资对象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第二,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
第三,实际经营过程中是否完全由一方进行经营管理,另一方或家庭其他成员是否参与经营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自己写的协议有效力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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