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情形是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具体有以下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达成协议的,应予保护。

3、受害人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3年内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是哪些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上诉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后续康复费用,辅助残疾器具费用。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
一键咨询
  • 158****3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人民的平均生活费的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计算,赔偿的期限应当咨询法医或者治疗医院。而侵害人在探望被侵害人时所带的食品,都将视为赠与。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营养费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损害赔偿营养费是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赔偿的期限应委托法医鉴定。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所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行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受害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
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
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人民对于医疗机构的意见只是进行参照,并非必须完全采纳。若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问题举证,由人民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营养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在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调解处理,若最后能够调解成功的话,那么也不用再麻烦的向提讼了。而在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的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包括调解的时间、调解的条件要求等等。但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么建议当事人尽快向提讼,以免错过了诉讼时效,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系数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一、人身损害伤残赔偿系数标准如何计算?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人身损害赔偿该怎么计算? 1、医疗费用部分 (1)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或证明。 (2)后续医疗费:凭医疗机构证明。 (3)误工费:按自己的工资收入损失或当地平均职工工资收入赔偿,农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赔偿。 (4)护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赔偿,但费用需要合理。 (5)交通费住宿费:以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为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以正式发票为凭。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太旧,没有合理的法定依据。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2、伤残赔偿部分 (1)伤残赔偿金:按当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或农村纯收入,全残赔偿20年,十级伤残赔偿2年。 (2)伤残用具费:依实际发生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所负担的被抚养人,按平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抚养至18岁,老年人计算20年,每超过60岁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但每年总和不能超过平均消费性支出值。同样需要乘上伤残比例系数,并且需要扣除其他负担该扶养义务人的义务份额。 3、如果死亡: (1)丧葬费:受诉当地平均职工月工资,计算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3)死亡赔偿金: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4、其他: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之内;证明有精以及误工费等等,对于超市员工抢劫受伤的情况,是因为员工主动实施了违法的行为,导致自己受伤,超市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赔偿责任的,因此员工受伤的侵权责任人不是超市,员工需要自己,负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用,这就告诫我们在生活中一定不要有一些违法的行为,否则后果,可能是自己无力承担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每天是多少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在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调解处理,若最后能够调解成功的话,那么也不用再麻烦的向提讼了。而在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的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包括调解的时间、调解的条件要求等等。但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么建议当事人尽快向提讼,以免错过了诉讼时效,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江苏省人身损害损害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的赔偿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