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的人联系不到如何处理?
1、欠钱的人联系不到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无法联系上欠钱的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还钱。
这种情况,虽然联系不上对方,但是在立案之后,法院这边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去传唤对方应诉,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是不应诉的,法院这边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但是要注意,这种情况你作为原告的话,相关证据还是不能少!
包括: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还款协议、催款记录等等,或者提供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
但是同时要注意,你也需要对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才能够起诉。
起诉缺席判决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对方下落不明,但是法院也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对方名下财产进行划扣、冻结、拍卖等等。
2、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项。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欠钱的人联系不到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对方欠钱不归还,这个时候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还钱,完全是可以解决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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