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期间提出。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2、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与刑事案件一起受理吗?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在诉讼过程当中提出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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