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终止还能申请吗
2、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可以重新申请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哪些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法院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使其继续执行
1、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人民法院在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2、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应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民法院会对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应当继续执行。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再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法院查询后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四、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对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执行案件,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三种:
(1)是对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在被执行人拒绝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时,法院可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或退出,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协助。
(2)是排除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排除妨-害执行的措施。
(3)是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行为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强制执行终止还能申请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终结,那么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之后,还是可以再次的提出申请。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