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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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没有具体的截止时间。不过,当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申请人撤销请求、执行被裁决终止,或者经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有新线索了再重新启动执行流程。
强制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

一、强制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

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并未设定明确的结束日期。

然而,在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是申请人主动撤回请求,亦或是执行过程中被裁决终止等特定情形出现时,强制执行便会自动停止。

但是,倘若经调查证实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之财产,法院将有可能做出终了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而待有新的执行线索浮现后再重启执行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多久上征信

借款人未按照判决书中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会在判决下达后的第一至三个日历日内被列入信用体系的黑名单中。

尽管不少借款机构都提供了适当的还款宽限期,但还款期限仍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贷款机构本身的规定。

例如,对于一些给予还款宽限的借款机构来说,若所申请贷款的还款期限处于宽限期范围之内的话,即便稍有逾期也不会被视为违约行为从而记录到征信系统中;

然而,在那些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银行那里,仅仅存在一天的逾期现象便可能被视作违约行为而记入征信黑名单之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强制执行多久会抓人会去外地抓吗

在执行手段的选择上,尤其是涉及到逮捕与否以及何时进行逮捕的问题时,往往是受到被执行人间接或直接的行为所影响,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制约的。通常情况下,若被执行人有拒绝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之实,且在此过程中有逃避执法、抗拒执行等严重情节出现的话,那么当地法院便极有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来保障法令的顺利执行。然而,关于是否需要跨地区进行逮捕的问题,则需要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行踪轨迹、执行所需付出的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假如经过严密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确实身处异地,法院也可依靠与其他地方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对其实施的抓捕行动。但是,这其中涉及到的程序和协调工作都相当复杂,绝非轻而易举之事。总的来说,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都是无法用一种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的,而是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策。

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并未设定明确的结束日期。然而,在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是申请人主动撤回请求,亦或是执行过程中被裁决终止等特定情形出现时,强制执行便会自动停止。但是,倘若经调查证实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之财产,法院将有可能做出终了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而待有新的执行线索浮现后再重启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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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终止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终止执行首先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执行法院在受到终止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之后,是会予以审查的,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此时是可以终止强制执行的,具体的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终止执行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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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终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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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和人打官司 现在收到了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通知书 想问有喜爱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执行和中止执行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而依法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诉法》第257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由此可见,终结执行的条件有两个,两者缺一不可:
(1)经过财产调查,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申请人签字确认同意终结执行,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法院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之后,法院一般不再主动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义务留给了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见《民诉法解释》第519条第2款)。也就是说,终结执行的裁定做出之后,除非申请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会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中止执行是指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民诉法》第2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刻意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法院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裁定作出后,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见《民诉法》第256条第2款。
由此可见,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仅仅两字之差,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中止执行裁定作出后,待中止的情形消失,执行法院应当主动恢复执行;在终结执行裁定作出后,在被执行人没有申请恢复执行程序之前,执行法院不会主动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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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强制执行需要申请吗
终止强制执行是需要申请的,并非所有情形都可以终止强制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终止强制执行需要申请吗,如果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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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终止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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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多久能终止申请?
强制执行大概就在3个月到6个月左右的时间能终止申请,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时间之内关于强制执行的案件是需要结案来进行处理的。强制执行多久能终止申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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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终止法院的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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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样申请终止强制执行
申请终止强制执行时,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若是依旧不知道怎样申请终止强制执行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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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情形包括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注销,执行物灭失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等,这样的话,行政机关可以终止执行。另外,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也可以中止执行,等不利因素消失后,继续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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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推迟或终止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推迟或终止法院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修正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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