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在婚后贷款买房,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婚后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但是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房贷,并且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产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合理的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贷未还清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房屋所有者应当根据房产价值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离婚时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婚前全面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另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离婚时房子就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一方支付首付后婚后用自己财产还贷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归支付首付方所有。
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就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则房产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则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就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夫妻按份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后买房贷款未还清离婚房子怎么判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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