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

一、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

主合同解除了担保合同还有效的原因是: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果主合同解除的时候尚有债务未结清,或者有义务未履行的,则担保合同仍然需要存在;而且法律规定,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所以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并不当然解除,担保合同仍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主合同未生效,担保合同是否生效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才有效。所以主债权未形成的,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想要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主合同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如何进行分配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对于主合同关系具有附从性,其自身的命运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运,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的责任。

即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然后再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过错,根据其过错大小再分担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责任(一般为一半以下的责任较为适宜)。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如国家机关违法而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因国家机关经费均系财政拨款,共本身没有具有所有权的、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即不具有代偿能力,且若用国家机关的财产为一小部分人的经营活动作保证去承担风险,显然违反平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主动承担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一定能主张解除合同,只能说可以在表明自己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解除请求。请求提出后,若是对方也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的解除事宜。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如何担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如何担责
当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无效原因,各自无效时,我国的《担保法》及其解释都没有单独规定处理方法,也没有就此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从担保人、债权人各自的过错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
首先,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作为缔约者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均有过错,这样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方法,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某一份额,也就是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不排除担保人仍然可能没有过错。如果担保人没有过错的,担保人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无效时,也可能有债权人无过错的情况。如果债权人无过错,则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对债权人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对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后保证人的责任却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的规定:“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条规定强调的是保证人的责任完全依附于被保证人的过错。如果被保证人因无效合同的过错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无论保证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无视保证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根据债务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而承担连带责任,对保证人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设立保证制度的法律目的,更没有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区别开来。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0条:“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人在明知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保证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似乎是确定无疑的;但问题在于: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在无效合同确认前,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前道合同无效,似乎对保证人要求过严。因为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在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在保证人。
因而,以保证人对合同效力的判断是否提供保证来确定保证人的赔偿责任,实际是忽略了主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因为导致无效合同的责任在主合同的当事人。
对因主合同无效而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根据其过错分别不同情况: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在于债权人,保证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在债务人或双方都有责任,视保证人的过错而定。若保证人有过错的删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保证人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主动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能并存吗
可以并存的,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额外说明与之相关的条款的,解除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是可以共存的。不过最好的解决方法应该还是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后解决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解除后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解除后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没有明确,但结合民法理论其立法本意应作如下理解:
(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二)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
(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合同双方均可以成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四)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只有守约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也就是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情形时,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不能直接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若要解除合同,只能诉至,要求对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裁判。
由上述规定可知,作为合同的违约方,是不能够主张解除合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主合同为诉讼担保合同仲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说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可能会存在着相应的担保合同,这主要是为了实现债务履行,因为在很多场合,可能由于当事人的一些资产状况不太明确,所以需要一个担保来,让相应的债权人安心,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主合同为诉讼担保合同仲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合同解除后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解除后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没有明确,但结合民法理论其立法本意应作如下理解:
(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二)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
(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合同双方均可以成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四)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只有守约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也就是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情形时,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不能直接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若要解除合同,只能诉至,要求对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裁判。
由上述规定可知,作为合同的违约方,是不能够主张解除合同的。
交通事故分主次责任,我承担主要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还需我承担一部分,但我没钱付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第3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就发生效力,当然如果说第3人和贷款人共同的签订担保的贷款合同,第3人是需要在保证栏目当中进行盖章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是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它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支付预付工程款必须取得履约担保吗?法律并无强制规定。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担保人该怎么解除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1、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3、《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担保合同中表现为: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主债权债务合同目的;
2、在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债权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债权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主债权债务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主合同撤销后担保合同怎么办?
主合同撤销后担保合同将会因此而丧失法律效力,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主合同和从合同具有依附特性,必须要一起发生效力,但是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还需要明白担保合同内容中如果存在特殊约定可以依照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
[律师回复] 根据公平原则,如果仅仅因为变更协议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而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因此,保证人至少应在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从担保立法的本意来看,保证人对于主合同变更的抗辩只能局限于债务人的债务被加重部分,原合同被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的,如果主合同的变更造成了保证人责任的加重,由于加重部分没有经过保证人的确认,主合同又不能因此而被撤销,根据公平原则,此刻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
  
2、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变更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不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情况下,如果可以不征求保证人的意见而由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情况,这将有利于加快商事流转的效率,减少债权人的顾虑,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最高人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
[律师回复] 根据公平原则,如果仅仅因为变更协议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而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因此,保证人至少应在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从担保立法的本意来看,保证人对于主合同变更的抗辩只能局限于债务人的债务被加重部分,原合同被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的,如果主合同的变更造成了保证人责任的加重,由于加重部分没有经过保证人的确认,主合同又不能因此而被撤销,根据公平原则,此刻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
  
2、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变更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不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情况下,如果可以不征求保证人的意见而由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情况,这将有利于加快商事流转的效率,减少债权人的顾虑,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最高人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解除后,从合同一定解除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主合同解除后,从合同一定解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但是,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表示该解约行为必然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一方在行使单方解约权的时候,只是他认为对方违约且该违约行为已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且不同意合同解除的,应,通过法庭审理,最终判定是否有违约行为及是否构成合同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的,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的,人民不予支持。
可见,合同解除异议方在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提出异议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异议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提讼,否则,即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造成合同解除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为何还有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