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路离房子太近不拆迁怎么办
如当事人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但公路的建设严重影响了房屋安全和生活质量,是可以申请补偿的。
修路离房子太近不拆迁对生活及安全肯定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一般在征收过程中若因规划不合理对非征收范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产生影响,征收部门可出于实用性、居住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征收。
因此,对于此类房屋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另外,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
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要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④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2)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②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③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4)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5)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6)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核实。
2、作出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3、发出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4、拆迁评估。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5、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6、实施拆除。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将已腾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四、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费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修路离房子太近不拆迁怎么办,如果修路离房子比较近,而自己的房屋不在拆迁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这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处理。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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