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什么东西属于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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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结婚后什么东西属于共同财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结婚后什么东西属于共同财产

一、结婚后什么东西属于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可以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双方结婚后多长时间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后就算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我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后我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结婚后什么东西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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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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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第17条中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了: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通常情况下要求上述财产都是在婚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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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有房子才有家,很多人心目中都知道这点,所以在结婚之前没有房产的,夫妻俩会共同的去打拼,去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结婚之后买的房产的归属性是怎么样呢?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一定。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当地连续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当地连续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同居时一起买的东西,算不算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了怎么分配财产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离婚时共同财产怎样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进行了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最好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进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会在审理中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此外,夫妻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建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最好的做法是婚后写上双方的名字,则对双方都有保障。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张某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张某和汪某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该房产不能因为汪某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套房产不是张某与汪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属于于张某的婚前财产,属张某所有。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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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偷别人的东西会构成犯罪吗偷东西肯定是违法行为,不过,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具体看偷盗金额的数目,一般是1000元以上需要被追究。偷东西在法定上讲是盗窃罪,触犯的是刑法及刑事违法行为。我们判定一个犯罪行为是以最可行,最得当的罪行来断定,当然他也违反了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担从法理学中看适用刑法为当。当然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就是可以行政处罚。它既是民事违法,也是行政违法。所以在承担了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拘留的行政处罚。而且,如果偷的东西,数额超过两千,或者情节恶劣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吗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即在协商不成时,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理由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法律定义。《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由此可见,遗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和专属性,即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限。虽然《继承法》司法解释将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纳入了公民财产的范围,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对死者近亲属进行的赔偿,公民死亡即丧失民事主体的资格,赔偿请求权自然也不能归于死者,而应属于死者的近亲属,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法律定义。
2020年,最高人民就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的(2020)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指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从该规定的精神也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
二、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含义。虽然夫妻一方的死亡终止了夫妻关系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增长,势必造成预期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仅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时,夫妻关系即自然终结,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特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死亡赔偿金也不能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否则将导致死者生前的配偶与其他近亲属在分配金额上的严重不均,还可能造成其他近亲属的生活困难。
三、死亡赔偿金符合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含义。从权利主体来看,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死者的赔偿,而是由加害人对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损失赔偿,故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从权利义务来看,在未获得赔偿前,每个近亲属均可单独行使请求给付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在未作分割前,每个近亲属均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死亡赔偿金的所有权,而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且分割也需要经过近亲属的一致同意,故死亡赔偿金符合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属于共同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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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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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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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打进电话问:“我是独生女,母亲在我十几岁时就去世了。婚后,因和丈夫感情不和,几年前就分居了。分居期间,我父亲心脏病突发去世,留下一套商品房。请问,这套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你父亲生前没有将房屋赠与你,也没有留下遗嘱,他死后,这套房子由你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根据《婚姻法》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的财产。因此,这套房子是你跟丈夫的共同财产。”叶律师回答道。
王女士又问:“听说《婚姻法》有规定,分居超过两年的,可以认定为离婚。我跟丈夫已经分居两年,能不能算自动离婚”
叶律师解答说,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目前只有两种方式: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同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民政局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离婚证二是一方要求离婚,可向,经调解或判决离婚。“虽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但是必须经过诉讼程序,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现在你跟丈夫还未办理离婚登记,也未经调解或判决离婚,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叶律师说。
叶律师表示,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通过调解(判决)离婚。在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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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结婚后遇到房屋拆迁,拆迁后的安置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几种情况:
1、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
2、房屋是公房,婚前一方所有,房屋拆迁按照面积进行补偿安置,那么拆迁后是一方财产;
3、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获得房屋完全的产权,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4、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拆迁后安置房按照婚后共同出资比例享有房屋产权的份额;
5、房屋是私房,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拆迁后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律师回复] 对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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