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中的现金交付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只有交付了借款,民间借贷关系才会成立。交付借款一般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民间借贷中采用现金交付的,如果是借贷金额较小的,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的,结合借条等证据可以认定已完成实际交付。对于出借人主张以现金交付的方式出借较大金额款项的,则应通过对出借人的经济实力审查、出借人银行流水明细分析、借条出具时间、有无相关证人证言等情形进行全面审查,进而认定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到借款人手中。如果借款人的抗辩事由足以引起法官的合理怀疑,法院还应进一步审查借款事实,在无法查明的情况下应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认定。
二、民间借贷,现金交付的借款,法院会怎么判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应当对是否形成借贷合意、借贷内容以及款项交付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合同、借条等是借贷双方形成合意的凭证,推定借贷事实发生的初步证据,但是在现金交付的借贷中,借款人可能会提出借贷没有实际发生的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要对借贷事实是否实际发生,由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借款必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出借人仅有借据并主张现金交付的情况下,法院要借贷是否实际发生进行重点审查,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的时间、地点、款项来源、出借人的经济状况、借贷双方的关系、本地区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习惯、当事人的财产变动情况等事实,综合判断审查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实务中,借款金额的大小是首要审查的因素。
对于数额较大的现金交付,出借人仅凭借款合同、借条等主张权利,未提供支付凭证的,借款人否认借贷实际发生时,法院会进行重点审查,要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审查。正常情况下,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的数额越大,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越小。
对于数额较小的现金交付,一般情况下借据即能证明双方借贷有合意,又视为是款项交付的凭证,可以认定借贷事实的存在,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的数额越小,法院支持的可能越大。
对于金额大小的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根据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由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认定。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金额较大的借贷,应当尽量以转账方式进行款项交付较为安全。
关于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中的现金交付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的金额越大,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越小,有些地区的司法实务中,要求超过一定数额的民间借贷,必须提供支付凭证,如果不能提供的,法院不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是常态,支持了才是例外。要是你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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