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

一、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

1、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效力相同。借条和欠条最主要的区别是在还款期限上:借条有还款期限的,到期后有3年的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催要,对方不还的有3年诉讼时效;欠条如果有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也有诉讼时效。

2、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协商转化。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3年内就过诉讼时效,当贷款人发现写错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转化为借条。

3、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经过催要转化。如果对方不同意将欠条改为借条,可以向对方催要借款,对方不同意或者一时没有能力还的,双方协商一个还款期限,这样在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怎么去写借款借条

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当具备如下的内容:

(一)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的全名。

(二)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以及付款方式

(六)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者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民间借款怎么写借条

一张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对于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
一键咨询
  • 133****7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4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钱写成欠条怎么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钱写成欠条怎么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贷纠纷怎么解决,借条上写了高利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贷双方如何解决高利贷纠纷 (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社会和,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判决 一、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 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殊性在于贷款人为金融机构。 二、同业拆借 是指具有市场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活动。 三、企业借贷 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目前,为保护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 四、民间借贷 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借贷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港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五、小额借款合同 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小额贷款一般额度较小,利率较低,期限、发放和还款方式方面的约定更加灵活、便捷,小额贷款多用于扶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大学生创业等等。 六、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签订的合同。金融不良债权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不能按时支付银行利息,甚至不能偿还贷款本金的银行借款债权。金融不良债权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 是指金融不良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后,向原金融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以实现债权的行为。追偿是受让人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主要方式之 一,包括直接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算等方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骗写补借条怎么解决?
被骗写补借条可以通过报警来进行处理,主要就是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实际上是有可能会涉嫌诈骗罪的,其实是没有达到诈骗罪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属于一种无效的借条,所以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相对性的处理解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待业在家很久了,亲戚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做民间借贷,想知道借贷纠纷判决范本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原告张某某,
被告孙某秀,
被告张某萍,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6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熊建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孙某某、张某某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2年10月30日,被告向原告借得人民币5万元,2011年12月13日,被告向原告借得25万元,被告分别出具借条两张。其中欠款5元承诺半年还清,欠款25万元承诺2012年12月13日前还清,如有不还,被告及其家人愿用南京市栖霞区百水芹城融康苑16栋1104室房屋做抵押,并约定每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33万元(其中本金30万元,利息3万元,从2012年12月13日起至起诉之日的每月利息5千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孙某某、张某某未应诉、未答辩、未举证。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两被告是朋友关系。2011年12月13日,被告孙某某、张某某共同向原告张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张某某人民币现金贰拾伍万元正此款在2012年12月13日前还清如有不还本人及家人愿用百水芹城融康苑16栋1104室房屋作为抵押,每月利息伍仟元正,每月付清”。原告提供借款的方式为自中国农业银行取款9.5万元、自中国工商银行取款15万元。2012年10月30日被告孙某某向原告张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张某某现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半年还清,如有不还本人愿以融康16栋114室房屋做抵押”。此笔借款原告陈述系现金送到被告家中。被告借款均称为经营塑料产需要。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另查明,两被告于1992年6月25日登记结婚,于2009年10月22日经本院调解离婚。
上述事实,有张某某当庭陈述、两张借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账户明细对账单、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结婚申请书、(2009)栖民一初字第3352号民事调解书等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向两被告主张权利有借条、银行明细清单以及合理的解释为证,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仅主张自到期还款之日 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6月5日的借款利息,是自行处分其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2012年10月30日孙某某出具的借条未载明利息,应视为未约定利息;两被告共同借款25万元的约定利息为5千元每月,故上述期间的利息应为28666.67元。原告主张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要求两被告对全部借款利息共同偿还,因上述借款均发生在两被告经本院调解离婚后,而原告为未提供证据两被告复婚,本院不予支持,故被告张某某仅需对其签字确认的借条所载明的借款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两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孙某某字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30万元及利息28666.67元。
二、被告张某某对上述借款中的25万元及利息28666.67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0元、保全费2170元、公告费420元,合计8840元,由被告孙某某、张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250元。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1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贷案已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判决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是否适宜缺席判决 对已过诉讼时效的金融借贷纠纷,适宜缺席判决。 【案情】 江西省贵溪市某金融机构于2004年10月20日借给毛东升1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该金融机构并未向毛东升主张还款,而是在4月25日向毛东升主张还款,因毛东升无法联系,该金融机构遂诉至维权。因本案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如果毛东升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该债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按照民诉法规定的方式公告送达,毛东升依然未按时出庭应诉。 【分歧】 本案是否适宜缺席判决,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不适宜缺席判决,因为债务人毛东升本人很可能不知道该金融机构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缺席判决,剥夺了时效抗辩权,有违公平原则。 第二种意见:适宜缺席判决。为防止间接助长欠债不还、欠债跑路之风,利于诚信社会的构建。 【辨析】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其 一,我国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只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就应视为送达,既无论债务人是否知情,只要缺席开庭审理,就可以缺席判决,不存在剥夺了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风险应由债务人承担;其 二,债务人欠债,应当按约如期归还,如果仅因债务人不知道或可能被剥夺时效抗辩而不能判决,那么会间接助长欠债不还、欠债跑路之风,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和诚信社会的构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被骗写借条怎么解决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果被骗写借条怎么解决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您好!我今年因为资金不够,所以就参与了借款,那么2018年借款合同判决书应该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您好!有关2018年借款合同判决书具体范文如下
原告某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地。
负责人徐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国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某某北京办事处)诉被告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被告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水产总公司)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北京办事处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被告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及被告水产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某北京办事处诉称:1998年12月23日,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珠市口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482万元,借款利率0.5325%,借款期限自1998年12月23日至1999年4月15日。某某水产总公司作为担保方,于1998年12月23日与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工行珠市口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由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签订后,工行珠市口支行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但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和某某水产总公司在借款到期后,虽经工行珠市口支行多次催要,一直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00年4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与某某北京办事处及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某某水产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某某北京办事处,由某某北京办事处负责追偿。债权转让后,经某某北京办事处多次催要,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和某某水产总公司仍拒绝履行清偿贷款本息的义务。故诉至本院,请求判令:
1、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和某某水产总公司偿付借款本金2482万元,利息1479.11万元(要求至全部款项付清止,暂计至2004年6月20日);
2、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和某某水产总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当庭辨称:
1、借款合同存在,但我公司未实际占有使用该笔贷款。
2、关于还贷我公司正在与某某北京办事处协商。
被告某某水产总公司当庭辨称:保证合同到期后至2001年某某北京办事处才向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某某北京办事处起诉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已超过了保证期间,我公司应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经审理查明,1998年12月23日,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签订了编号为1998年珠流字第400号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金额:2482万元:贷款利率:0.5325%;贷款期限:自1998年12月23日至1999年4月15日。
同日,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水产总公司,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签订了编号为1998年珠流字第400号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某某水产总公司保证金额为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根据1998年珠流字第400号人民币借款合同向工行珠市口支行的借款本金2482万元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某某水产总公司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珠市口支行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直接向某某水产总公司追偿;某某水产总公司代水产永定门公司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追偿。
同日,工行珠市口支行依约向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发放了上述贷款。
1999年3月22日,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收到工行珠市口支行催收贷款利息通知书。1999年3月25日,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收到工行珠市口支行催收贷款通知书。1999年3月26日某某水产总公司收到工行珠市口支行催收贷款通知书。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和某某水产总公司分别在上述通知书的回执上盖章确认。
2000年4月27日,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北京办事处及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某某水产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工行珠市口支行将1998年珠流字第400号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受清偿债权转让给某某北京办事处,某某北京办事处替代工行珠市口支行的债权人地位,享有借款合同项下相应债权。同时,工行珠市口支行将1998年珠流字第400号保证合同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某某北京办事处,某某北京办事处替代工行珠市口支行在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地位,享有保证合同项下相应债权。
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某某水产总公司分别于2001年3月20日,2002年11月1日,2004年2月14日收到某某北京办事处的催收函,并盖章确认对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另查,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分别于2002年3月26日,7月29日,10月10日,12月10日及2003年12月19日偿还某某北京办事处利息共计138万元,某某北京办事处冲减了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利息2736360.86元,上述两项共计冲减利息4116360.86元。
又查,2003年7月11日,某某北京办事处在中国企业报上发出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向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催收贷款本息,要求某某水产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事实,有人民币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借款借据,放款凭证、回收款项凭证、催收利息通知回执、催收贷款通知书回执、中国企业报公告及庭审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及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水产总公司,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均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签约各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工行珠市口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依约偿付借款本息,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贷款到期后,工行珠市口支行与某某北京办事处,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某某水产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亦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应认定有效。现某某北京办事处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作为债权人要求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偿付尚欠的贷款本息,某某水产总公司对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尚欠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应予支持。某某水产永定门公司主张其未使用贷款,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持。某某水产总公司辨称某某北京办事处起诉已超过保证期间,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与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与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与中国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
二、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偿还借款本金二千四百八十二万元并支付利息(截至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支付利息一千四百七十九万一百元;至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款付清之日起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本金人民币二千四百八十二万元尚未偿付部分的利息);
三、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一十万零四千零三十三元及保全费九万九千二百八十八元(已由中国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预交),由北京市某某水产总公司永定门公司和北京市水产总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十万零四千零三十三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果被骗写借条要如何解决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果被骗写借条要如何解决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怎么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条没写还款期限怎么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闺蜜要借钱,我们决定还是要写借条
[律师回复]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解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