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以退房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屋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的。
(4)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
(5)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日期未能交房,如果超过了3个月的合理期限开发商仍无理由延期,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购房人则可以要求退房。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9)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10)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购房者什么情况下可退房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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