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有哪一些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一个公司有哪些部门
一个公司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股东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3、监事会或者一至二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监事或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4、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人资总监、市场总监、销售总监、营销总监、运营总监、技术总监、生产总监;
5、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制度的制定实施、项目财务分析、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等。包括财务经理、会计主管、预算主管、成本控制主管、出纳;
6、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公司人员的招聘,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7、行政部。有些公司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是合在一起的,有些公司是分开的。如果说人力资源部是对人进行管理,那么行政部就是对公司的物品进行管理。小到一张纸,大到一个复印机,都是行政部管理的。包括行政经理、行政主管、法律事务主管、行政专员、前台;
8、技术部。组织制定和实施技术方案、产品研究开发方案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研发部经理、技术支持主管、研发主管、技术支持人员、研发人员;
9、生产部。包括生产部经理、设备工程师、生产主管、生产计划员、生产物料员、车间主任、生产班组长、生产车间员工、生产跟单员;
10、运营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
11、市场部。开拓市场,进行市场调研、市场信息收集、市场销售方案策划等。包括市场部经理、公共关系主管、客户关系主管、客户关系代表、市场策划主管专员、市场拓展主管专员、市场研究主管专员;
12、销售部。包括销售部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代表、电话销售代表;
13、品控部。包括品质经理、品质主管、品质工程师、质检员、质量安全技工;
14、采购部。包括采购经理、采购主管、采购员;
15、仓储部。包括物流经理、仓储主管、货运主管、物流规划专员、仓库管理员;
16、客服部。负责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三、公司清算有哪些形式
公司的清算方式有自动清算以及强制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做出解散决议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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