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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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怎么认定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认定是通过担保合同的约定来认定的。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否则属于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借款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怎么认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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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遵守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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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免责事由,也即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主要有:在对保证期间无特别约定情况下,债权人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对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向债务人提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与出借人约定仅对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出借人转让权利时,出借人依法转让权利的;出借人许可借款人转让部分借款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转让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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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担保怎么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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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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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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